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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版权及相关权条约指南以及版权及相关权术语汇编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04
知识产权与民俗、艺术和文化节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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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ée de publication: 2018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 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全文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1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WPPT) (地道文本)
《录音制品公约》(也称《日内瓦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为属于另一缔约国国民的录音制品制作者提供保护,以禁止未经制作者同意而进行复制,禁止进口此类复制品(如果这种复制或进口以向公众发行为目的),并禁止此类复制品向公众发行。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9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 (地道文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属于《伯尔尼公约》所称的特别协议,涉及数字环境中对作品和作品作者的保护。任何缔约方(即使不受《伯尔尼公约》的约束)均须遵守《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86)1971年(巴黎)文本的实质性规定。此外,本条约还提及受版权保护的两个客体:(i) 计算机程序,无论其表达方式或表达形式如何;(ii) 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编(“数据库”),无论采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构成智力创作。(如果数据库不构成智力创作,则不在本条约范围之内。)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73
《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
《布鲁塞尔公约》(也称《卫星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许可向其领土或从其领土发送卫星传输的节目信号。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74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伯尔尼公约》涉及对作品和作品作者的保护。条约以三项基本原则为基础,载有一系列确定所必须给予的最低保护方面的规定;并载有为希望利用这些规定的发展中国家所作出的特别规定。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79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由2012年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通过。本条约涉及表演者对视听表演的知识产权。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12
从艺术家到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