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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99/M號法令,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第11/2001號法律修正), 澳门 (特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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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1
日期
最新修正:
2001年9月1日
生效:
2000年6月5日
公布:
1999年12月13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
地理标志,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工业产权
备注
《工业產權法典》的保護範圍涵蓋:專利、植物多樣性、半導體產品拓撲圖、實用專利、工业設計、商標、營業場所之名稱及標誌、原產地名稱及地理標記和嘉獎。
本合并版包含了2001年8月6日第11/2001號法律(關於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之第18條(生效於2001年11月1日)所規定之修正。相關修正细节,請參閱本合并版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二百八十八條第一款、三百零九條第三款及第三百十一條。
此法令第7條規定本法自《工業產權法典》第三十七條所指關於费用之批示(第87/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公布之日起產生效力。第87/2000號批示公佈於2000年6月5日,故1999年12月13日第97/99號令及工業產權法典於同日生效。此批示後被2005年3月14日第5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根據《工业產權法典》第37條,訂定應繳納費用)廢止。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汉语
第97/99/M號法令, 工業產權法律制度 (第11/2001號法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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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
Decreto-Lei n° 97/99/M, Regime da Propriedade Industrial (Alterado pela Lei n° 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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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
历史版本
废止 (3 文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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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MAC/I/2
WIPO Lex序号
MO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