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管理的条约
WIPO管理着28项条约,其中包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第一组条约规定了国际上议定的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标准。
第二组条约(亦称为“全球保护体系条约”)确保一次国际注册或申请在任何一个有关签署国中有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依这些条约所提供的服务,简化了在被要求对某一具体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所有国家中逐个提出或提交申请的手续,并降低了其费用。
第三组即最后一组条约为分类条约,建立了分类制度,这些制度将关于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按可操作的结构编成索引,以便于查询。
新的"产权组织条约准备工作文件"在线汇编
产权组织推出了"产权组织条约:准备工作文件",这是本组织管理的包括《产权组织公约》在内的各项条约的"准备工作文件"在线汇编。
最新通知
会籍
条约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列表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植物新品种联盟(UPOV)、世界贸易组织(UN)管理的各项条约
- 缔约方
- WIPO出版物第423号 [英文、法文]
- 历史信息
WIPO各机构
- WIPO大会及其他机构和委员会的成员 [PDF 英文、PDF 法文]
- WIPO和/或巴黎和/或伯尔尼联盟成员国的会费等级 [英文、法文]
更多信息
更多资源
WIPO管理的尚未生效的条约行为
- 《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华盛顿条约》
- WIPO管理的各项条约的修正 [英文、法文]
- 《世界知识产权公约》第9条第(3)款的修正 [英文、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