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条约
判决书
按司法管辖区搜索
1992年6月19日联邦法令,关于葡萄栽培, 瑞士
返回
该文本已被废止
版本年份
1992
日期
生效:
1993年1月1日
议定:
1992年6月19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地理标志
备注
瑞士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令主要涉及生产区域,生产方法,葡萄酒酿造法等。第16和17条涉及“indications de provenance”和“appelations d'origine”的定义。州级可以认定“appellations d'origine contrôlées'(AOCs)。第19条涉及联邦AOCs委员会的创建。”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法语
Arrêté fédéral du 19 juin 1992 sur la viticulture
PDF
HTML
立法
被以下文本修正 (1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修正 (1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废止 (1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废止 (1 文本(小))
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CHE/G/4 (p. 2-11)
WIPO Lex序号
CH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