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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外观设计和模型法, 列支敦士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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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版本年份
1928
日期
生效:
1928年11月3日
议定:
1928年10月26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
主题(二级)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列支敦士登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规定了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的定义,注册,保护,优先权,以及通过展览获得的权利。”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法语
Loi sur les dessins et modèles industri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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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Gesetz betreffend die gewerblichen Muster und Mod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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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被以下文本取代 (1 文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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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LIE/D/1
WIPO Lex序号
LI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