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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 乌兹别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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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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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08
日期
生效:
2008年1月1日
议定:
2007年12月25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工业产权
备注
本法典的第22条定义了“税金”的含义,即为任何人经权利人同意使用科学,艺术或文学作品,以及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秘密信息和商业秘密时应支付的补偿。第179,184,190和331条规定了针对知识产权相关行为应征税的情形。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俄语
Налоговый Кодекс Республики Узбекистан года (выдержк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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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
Ўзбекистон Республикасининг Солиқ Кодекс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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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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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UZ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