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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7日条例,关于葡萄栽培和酒类进口(2005年5月17日版), 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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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05
日期
生效:
1999年1月1日
议定:
1998年12月7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地理标志
备注
瑞士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条例废除了1992年6月19日酒类培育联邦法令。
其涉及原产地标记(第10条);原产地标记的注册,以及产地来源(第12条),关于联邦和市级注册(第13条),葡萄分级(第14条)。”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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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Ordonnance du 7 décembre 1998 sur la viticulture et l'importation de vin (état le 17 mai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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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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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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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CHE/G/9
WIPO Lex序号
CH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