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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基纳法索宪法 (于2000年4月11日修订至第003-2000/AN号法律), 布基纳法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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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91
日期
议定:
1991年6月2日
主题事项
宪法/基本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备注
布基纳法索宪法于1991年6月2日由全民公投通过,分别于1997年,2000年和 年得到修改。宪法确定的政体为民主,统一和非宗教政权,建立了半总统制。
宪法确立了政府在权力分立的基础上建立。行政权由总统行使,其实国家和政府的双重首脑。总统每届任期五年。立法权被授予政府和单院制的议会,后者由111名代表组成,每五年选举一次。司法系统由最高法院和分布设于瓦加杜古(Ouagadougou)和博博-迪乌拉索(Bobo-Dioulasso)。其法律体系包容了民法法系和习惯法法系。
宪法第28条保护知识产权,其规定:“本法保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创作文学,科学和技术作品的自由。文化,智力,艺术和科学活动自由,但应以遵守法律的方式行使。”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法语
Constitution du Burkina Faso (telle que modifiée en dernier lieu par la loi n° 003-2000/AN du 11 avril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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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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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BF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