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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28日第4421号法,关于修改土耳其刑法典, 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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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99
日期
生效:
1999年8月1日
议定:
1999年7月28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专利(发明),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
地理标志,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其他
备注
土耳其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根据本法第4(b-9)条,关于罚金的规定于1994年1月1日和1998年12月31日生效,至今该限额已被提高八次。
根据本法,现行知识和艺术作品法第71-73,80 和 81条中规定的罚金限额经历了八次提高,现行额度为3亿至6亿土耳其里拉之间。
类似地,在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法令第73(A),48(A),61(a) 和24(A)条中规定的限额经历了八次提高,分别达到3亿至6亿土耳其里拉之间和6亿至10亿土耳其里拉之间.”
第5条规定自1999年后罚金的限额应根据每年GDP增长率对罚金的增长率进行调整。”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土耳其语
Türk Ceza Kanunu İle Cezaların İnfazı Hakkında Kanunda Değisiklik Yapılmasına Dair Kanun (Kanunu No. 4421, daled: 28 Temmuz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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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
立法
修正 (1 文本(小))
修正 (1 文本(小))
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TUR/2 page 27
WIPO Lex序号
TR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