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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外观设计法2001 (第13.29章), 圣卢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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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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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03
日期
生效:
2003年6月1日
同意:
2001年2月15日
制定:
2001年2月15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圣卢西亚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规定了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本法规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受保护需满足条件,即具有新颖性,且不与公共秩序和道德相冲突。”
保护期为五年,但可延长两个五年。
本法废除了圣卢西亚法修正版1957,第244章,商法典第十标题第二部分(见第25节“废除”,第11页)。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Industrial Designs Act, 2001 (Chapter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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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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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LCA/D/1
WIPO Lex序号
LC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