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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合理收费和误导性陈述法(1962年5月15日第134号法,最新由1993年11月12日第89号法修改),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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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94
日期
生效:
1994年10月1日
颁布:
1962年5月15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地理标志
备注
日本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反不合理收费和误导性陈述法禁止通过误导性陈述引诱消费者,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根据TRIPS协议第22条第2(a)段的规定,本法第4条(禁止误导性陈述)禁止针对消费者做产品产地来源的误导性陈述。”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日语
不当景品類及び不当表示防止法(昭和37年5月15日法律第134号。最終改正平成5年11月12日法律第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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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被以下文本取代 (1 文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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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JP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