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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法,1985, 加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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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85
日期
生效:
1985年6月21日
议定:
1985年3月21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加纳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对第2条中规定的作品进行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及去世后五十年。
本法还对录音制品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保护,还建立了针对作者权利的集体管理制度。此外,其建立了版权局,规定了侵犯版权的刑事责任。
但随着技术的变迁,为回应符合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以及提高执行水平的需要,根据第三附件的规定,新版权法草案的具体内容应呈交给议会审议。”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Copyright Law, 1985 (P.N.D.CL.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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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被以下文本废止 (1 文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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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GHA/C/1
WIPO Lex序号
GH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