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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宪法(黑山官方公报,第 1/2007 号), 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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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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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07
日期
生效:
2007年10月25日
公布:
2007年10月25日
议定:
2007年10月19日
主题事项
宪法/基本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备注
黑山共和国2007年宪法建立了一个文明,民主,生态平衡,追求社会正义和依法治国,主权独立自主的共和制国家。
在其第四章,第76,77和78条中承认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承认出版科学和艺术作品的自由,承认进行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的主体应被赋予相应的财产和精神权利。国家应保护其科学,文化,艺术和历史价值以及自然和文化遗产。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塞尔维亚语
Устав Црне Горе („Службени лист РЦГ“, бр. 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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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Constitution of Montenegro (Official Gazette of Montenegro, No. 1/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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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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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ME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