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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24日第94-36号法,关于文学和艺术财产权, 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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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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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94
日期
生效:
1994年3月1日
公布:
1994年3月1日
议定:
1994年2月24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主题(二级)
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传统文化表达和民间文学艺术,本法中将其定义为“任何从先辈继承而来,与风俗和传统联系紧密文化遗产,以及任何形式的民间创作如民歌,作品,音乐以及舞蹈”,均受第一章第7条的保护。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阿拉伯语
قانون عدد 36 لسنة 1994 مؤرخ في 24 فيفري 1994 يتعلق بالملكية الأدبية والفني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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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Loi n° 94-36 du 24 février 1994, relative à la propriété littéraire et artist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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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Law No. 94-36 of February 24, 1994, on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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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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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TN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