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管理的条约

WIPO管理着26项条约,其中包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第二组条约(亦称为“全球保护体系条约”)确保一次国际注册或申请在任何一个有关签署国中有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依这些条约所提供的服务,简化了在被要求对某一具体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所有国家中逐个提出或提交申请的手续,并降低了其费用。

第三组即最后一组条约为分类条约,建立了分类制度,这些制度将关于发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按可操作的结构编成索引,以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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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条约通知 – 加入、批准条约的通知和声明等。每月2-3次。 (仅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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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联合建议 PDF,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联合建议
  • 关于在因特网上保护商标权以及各种标志的 其他工业产权的规定的 联合建议 PDF, 关于在因特网上保护商标权以及各种标志的 其他工业产权的规定的 联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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