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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 (最新由第206/1990号法修改), 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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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90
日期
最新修正:
1990年1月1日
议定:
1962年1月1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商标,
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商标法(第268章)由第63/1962号,第69/1971号,第206/1990号,第176/2000号和第121/2006号法修改。商标法的合并本包含直至第206/1990号法的修正案。
塞浦路斯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规定了货物和服务商标,以及证明商标的注册。
商标法第11条与地理标志保护相关。”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Trade Marks Law (as amended up to Law No. 206/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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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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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CYP/T/1
WIPO Lex序号
CY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