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条约
判决书
按司法管辖区搜索
1954年6月25日联邦发明专利法(1996年1月1日版), 瑞士
返回
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96
日期
生效:
1956年1月1日
议定:
1954年6月25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专利(发明),
厂商名称,
竞争,
未披露的信息(商业秘密),
植物品种保护,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备注
瑞士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就专利而言,瑞士和列支敦士登构成一个统一的领域。
专利权的存在,国内和欧洲专利,国际专利申请,权利的取得和范围,专利申请,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初步审核的异议程序,行政申诉程序等
第2, 8, 29, 36, 37, 40, 40(a), 40(b), 69 and 77条(1994年12月16日采用):根据TRIPS协定第27, 28, 31, 46, 50 和 61条修订。
第40条(a):在半导体科技领域内的许可可以对抗经过司法或行政程序被宣布为反竞争的惯例。
第 7(b), 17, 20(a), 46(a), 47, 48, 81, 87, 113, 119, 123, 131, 133, 134, 138, 140(a) to (m), 143, 146 和147 条(1995年2月3日采用):药品补充保护执照,刑法上更为严厉的处罚,初步审核的废止(专利合作条约第二章),审核程序的延续,等
第 41, 42 到 44, 48.1(a), 49.3, 49.4, 55(a), 59(a)2, 96.1bis, 97(c), 98.2, 105.2, 119 条(1995年3月24日采纳):在联邦知识产权局于1996年1月1日承担了联邦知识产权办公室工作之后的修正案
民法和刑法上的诉讼程序和处罚。临时性规定。
第68条:工业或商业秘密的保护。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法语
Loi fédérale du 25 juin 1954 sur les brevets d'invention (état le 1 janvier 1996)
PDF
HTML
立法
取代 (1 文本(小))
取代 (1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取代 (8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取代 (8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CH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