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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注册命令(1960年3月30日MITI第34号条例,最新由2009年1月30日METI第5号条例修改),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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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9
日期
生效:
1960年4月1日
发布:
1960年3月30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主题
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备注
本条例由经济,贸易和工业部(METI)颁布,以具体实施实用新型注册命令。
请注意自2001年以来,国际贸易和工业部(MITI)已更改为经济,贸易和工业部(METI)。
现有文本
正文
正文
日语
実用新案登録令施行規則(昭和35年3月30日通商産業省令第34号。最終改正平成21年1月30日経済産業省令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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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立法
被 代替 (1 文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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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JP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