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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电子申请)行政指令,2005年第4号, 伯利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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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5
日期
生效:
2005年5月11日
发布:
2005年3月7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专利(发明)
备注
伯利兹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附属立法的主要目标是规定在伯利兹境内以电子方式进行专利合作条约(PCT)国家阶段的申请。电子签名的表格简易并且免费,因此可以促进在伯利兹境内国家阶段的申请。正如上文所述的那样,电子申请促进了在合理时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授权,以免不合理地缩短保护期限(见TRIPS协议的第62.2条)。”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Patents (Electronic Filing) Administrative Instructions, No. 4 of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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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实施 (1 文本(小))
实施 (1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BZ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