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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0日关于实施知识产权的细则(最新于2008年10月30日修改), 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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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8
日期
生效:
2007年10月20日
发布:
2007年9月20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专利(发明),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
地理标志,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主题(二级)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本实施细则于2007年9月20日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2日公布于黑山共和国第61/07号官方公报,并于2007年10月20日生效。
本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其于在黑山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发布8日后生效。
本实施细则涉及对塞尔维亚和黑山知识产权办公室或者塞尔维亚知识产权办公室所授予的知识产权的认可问题。本实施细则涉及由上述办公室处的未决申请产生的权利,以及作品中的版权及相关权利,通过国际注册产生的权利以及通过国际申请所产生的权利。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Regulation of September 20, 2007,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s amended on October 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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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实施 (2 文本(小))
实施 (2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ME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