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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代理人实施细则 (最新修订至2005年8月23日), 保加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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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版本年份
2005
日期
最新修正:
2005年8月23日
生效:
1993年7月30日
发布:
1993年7月15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主题
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保加利亚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实施细则对工业产权代理人的任职资格做了详细规定,以保证其可以胜任代理人的职责,保障工业产权领域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本实施细则还对可申请成为工业产权代理人的类别做了规定。”
现有文本
正文
正文
保加利亚语
Наредба за представителите по индустриална собственост (изм. ДВ. бр.69 от 23.08.2005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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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Regulation on Industrial Property Representatives (as amended up to August 2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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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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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BGR/1
WIPO Lex序号
BG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