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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标记和广告法执行法令(1999年6月30日第16430号总统法令,最新由2004年3月17日第18312号总统法令修改), 大韩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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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4
日期
生效:
1999年7月1日
议定:
1999年6月30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主题
商标,
竞争,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其他
备注
大韩民国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具体实施公平标记和广告法。”
现有文本
正文
正文
英语
Enforcement Decree of the Fair Labeling and Advertising Act (Presidential Decree No. 16430 of June 30, 1999, as amended up to Presidential Decree 18312 of March 1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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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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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KR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