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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标记和广告法(1999年2月5日第5814号法), 大韩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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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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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99
日期
生效:
1999年7月1日
议定:
1999年2月5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商标,
竞争,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其他
备注
大韩民国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旨在加强对不正当广告竞争行为的规制。其涵盖了四种类型应被禁止的陈述和广告行为:错误或夸大,欺骗,不当比较,以及诽谤性的表述与广告(第2章涉及禁止不正当标记和广告)。”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Fair Labeling and Advertising Act (Act No. 5814 of February 5,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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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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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KR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