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条约
判决书
按司法管辖区搜索
1972年4月3日第19.549号法,关于行政程序(最新经2001年8月13日第1.023/2001号法令更新,涉及与国家行政机关签订的合同), 阿根廷
返回
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12
日期
生效:
2013年1月1日
发布:
2012年11月28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商标,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行政程序法的合并本,包含直至2001年8月13日的所有修正案(由2001年8月13日第1.023/2001号法令引入的最新修正案见第三标题,第7(f)条)
行政程序法规定了中央和地方国家政府,包括自治区政府应遵循的行政程序,但军事,国防和安全部门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实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行政程序。例如本法第五章涉及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关程序,具体由国家专利局负责。
根据第33条,本法于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120天后生效。本法发布于1972年4月27日官方公报(B.O. 27/04/72),并于120天后生效。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西班牙语
Resolución Nº P-297 del INPI de 28 de noviembre de 2012 que aprueba la versión 2013 de la 10ª Edición de la Clasificación Internacional de Productos y Servicios para el Registro de las Marcas (Clasificación de Niza)
PDF
HTML
立法
实施 (1 文本(小))
实施 (1 文本(小))
条约
WIPO Lex序号
AR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