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T——使用条款
访问/使用ePCT系统即表示,用户同意遵守这些使用条款。这些使用条款不适用于通过ePCT系统中超链接访问的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在线数据库。
1. 定义
在这些使用条款中:
"系统"是指产权组织开发的ePCT系统,该系统提供在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处理和管理国际申请。
"PCT"是指产权组织管理的《专利合作条约》,于1970年缔结。
"用户"是指任何使用本系统的人。
2. 系统的使用
2.1 本系统由产权组织提供,用于根据PCT提交、处理和管理国际申请。
2.2 用户不得将本系统用于任何非法或非产权组织合理意图的目的。禁止任何滥用行为,包括使用自动化方式访问和使用本系统。
2.3 未经事先授权,用户不得下载、复制、披露、出售或发布本系统中包含的任何数据和文件,但用户自行上传的数据和文件除外。具体而言,如果数据和文件受版权保护,或受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或法律保护,用户在使用上述数据和文件之前,必须征得权利持有人的适当许可。
2.4 用户不得试图通过本系统处理任何包含恶意软件或任何其他旨在中断、破坏或限制本系统功能的计算机代码、文件或程序的内容。
2.5 用户必须创建产权组织帐户才能登录本系统,并受产权组织帐户使用条款的约束。在这方面,用户承认并同意:
- 产权组织账户是个人账户;用户不得使用任何其他人的产权组织账户。
- 如果产权组织账户用于代表公司、组织或申请人,用户证明其有相关授权。
- 用户的登录信息(用户名、密码、强身份验证的详细信息)是保密的,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或分享。用户应对向任何其他人披露其登录信息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害负责。用户同意,一旦发现其登录信息未经授权而被使用,应立即通知产权组织。
- 访问本系统需要用户使用已通过强身份验证保护的产权组织帐户登录。
- 用户应自行承担请求、接受和维护与其他产权组织账户用户的电子握手(eHandshakes)以及共享本系统中存储数据的访问权的责任。
2.6 如果认为用户对本系统的使用不符合本使用条款,产权组织可自行决定阻止其访问本系统。
3. 服务水平
3.1 产权组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最大限度地提供本系统。但是本系统可能会不时因定期维护或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无法使用。有关服务不可用或维护的信息将尽可能在产权组织网站上公布。
3.2 本系统通过行业标准的安全https://协议提供服务。
4. 免责声明
4.1 产权组织尽一切努力确保但不能保证本系统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别是,产权组织无法保证本系统中配置的由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有关费用金额、申请方式、主管国际单位等参考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对于因超出产权组织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原因或情况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系统延迟、故障或中断,产权组织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被视为违约。
4.3 引导至其他网站的超链接既不意味着产权组织对这些其他网站所载的信息负责,也不意味着产权组织认可这些信息。产权组织对这些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或可用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5. 关于名称的免责声明
产权组织在其网站和在线服务中使用的名称不意味着产权组织对于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的法律地位表示任何意见。
6. 责任
6.1 对本系统的使用完全由用户负责,产权组织不对使用本系统或其中所载数据的任何后果负责。对于因使用本系统或其所载数据而对用户造成的任何直接、附带、间接、违约、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或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或利润的损失,产权组织概不负责。
6.2 用户应对提交至本系统的数据和文件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特别是,对于用户向本系统提交的任何可能影响或侵犯任何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的数据,产权组织概不负责。
6.3 用户应对从本系统下载的数据和文件的存储、安全和维护承担全部责任。
6.4 对于因违反本使用条款或使用本系统中所载数据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责任、损害、损失和费用,用户应免除产权组织的责任、维护、赔偿产权组织并使产权组织免受损害。
7. 使用产权组织的名称和徽标/知识产权
7.1 用户无权使用产权组织的名称、徽标或首字母缩略词,除非在向产权组织发出请求后得到产权组织的书面特别授权。
7.2 用户认识到,本系统以及汇编数据的特定形式、本系统的呈现和设计受适用的知识产权法保护。
8. 个人数据和隐私
8.1 用户承认,产权组织可以根据产权组织的隐私政策使用其个人数据,该政策通过引用并入本使用条款。
8.2 产权组织承诺在适当考虑隐私和保密性的情况下处理用户向本系统提交的数据,除非根据PCT、《实施细则》和相关《行政规程》和/或出于任何其他合法原因需要公布和/或披露此类信息。
9. 使用条款的修改
产权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修改本使用条款。任何修改都将在本页面上公布。除另有说明外,修改在新的使用条款发布后立即生效。
10. 特权和豁免权
本使用条款中的任何内容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放弃产权组织作为国际组织和联合国专门机构所享有的任何特权和豁免权。
11. 争议的解决
11.1 产权组织和用户之间因本使用条款产生的或与本使用条款有关的任何争议,如不能友好解决,应根据当时有效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仲裁规则》提交仲裁。双方应受作为此类争议最终裁决的仲裁裁决的约束。
11.2 对于用户与第三方或任何其他用户之间因使用本系统而可能产生的任何争议,产权组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