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5
预算项目定义
收入来源
会费(各联盟/WIPO)
各国依照单一会费制向本组织缴纳的会费。
费用收入
国际局依PCT、马德里、海牙和里斯本各体系收到的费用。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供行政支助服务的收费,包括域名仲裁的费用和举办培训班与研讨会的注册费。
出版物收入
从销售和订购秘书处以纸本、CD-ROM或任何其他形式出版的出版物和期刊所得收入。
利息收入
资本存款的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出租WIPO房舍建筑所得收入。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偿还款项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向WIPO缴纳的行政支助服务费。
其他收入
上文所述收入中未包括的一切收入,其中有支付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信托基金供资并由WIPO负责执行的预算外活动的"支助费用"的收入、某些会议和培训班的注册费、以前各年的会计调整数(贷方)和货币调整数(贷方)。
支出用途
人事费
工作人员薪金: 工作人员得到的薪酬,尤其是薪金、工作地点差价调整补差、抚养津贴、语言津贴以及加班、侨居津贴、外派津贴和出席会议津贴。
短期人员费用: 向短期聘用人员支付的薪酬和津贴。
社会费用: 工作人员在其薪金以外收到的所有津贴,特别是雇主对养恤基金的缴款、参加疾病保险计划、向用于支付离职偿金的离职经费缴款、教育津贴、搬运费、受抚养子女在教育机构上学的旅费、回籍假、支付在工作地点安家费用的津贴、职业事故保险保险费、国内对薪金和其他津贴征收的收入税的报销、秘书处支付的其他津贴、赔偿或补助金。
公差和研究金
工作人员出差:秘书处工作人员和在总部工作的顾问的公差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
政府官员和授课者的参与:政府官员、与会者和授课者参加WIPO主办的会议的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
研究金:与接受培训的人员参加培训班、研讨会、长期研究计划和实习计划有关的旅费、每日生活津贴、培训和其他费用。
订约承办事务
会议服务:口译人员的薪酬、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租用会议设施及口译设备;茶点和招待会;以及与举办会议直接有关的任何其他服务费用。
顾问和专家:与聘用顾问有关的所有费用,尤其是:薪酬、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但不包括在总部工作的顾问的出差费用;以及付给授课者的酬金。
出 版:外部印刷和装订:期刊:纸张和印刷;其他印刷:期刊发表的文章的重印;小册子;条约;文本汇编;手册;办公表格和其他杂项印刷材料;以及制作CD-ROMs、录像带、磁带和其他形式的电子出版物。
其他订约承办事务:所有其他订约承办事务,特别是:文件翻译人员的费用;计算机时间租金;工作人员培训费用;征聘费用;以及其他外部订约承办事务。
后勤及其他费用
房舍建筑与维修:购置、租用、装修和维修办公用房和租用或维修设备和家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通信及其他费用:包括电话、电报、电传、传真以及文件的邮寄、邮资和搬运等费用在内的费用;上文未包括的所有一般业务费用,例如:医疗援助、住房服务、行政法庭、职员协会、招待费;银行费用;银行贷款和其他贷款的利息(建筑贷款除外);货币调整数(借方);审计费用;以前各年的意外费用和会计调整数(借方);对联合国系统联合行政管理活动的缴款;向一个或一个以上联盟偿还成立新联盟的预付款或分期偿还因某联盟的组织费用而产生的赤字,以及没有专门留出经费的费用。
设备和用品
家具与设备:购置家具与设备,尤其是:办公家具和办公机械;文字处理和数据处理设备;会议服务设备;复印设备;以及运输设备。
用品与材料:所有用品与材料,尤其是:文具和办公用品;内部复印用品(胶印印张、缩微胶卷等);图书馆图书、订购的杂志和期刊;制服;数据处理用品;以及计算机软件和许可证。
[后接附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