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P:摩洛哥
收入资格标准:
- 未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的个人发明人。
- 根据构成中小企业章程的第53.00号法律,营业额不超过7,500万迪拉姆、长期雇员不超过300人的中小企业(SME)。
- 根据第114.13号法律,商业活动营业额不超过500,000迪拉姆或提供服务价值不超过200,000迪拉姆的自营职业者(这是摩洛哥对于个体经营者的新法律类别)。
- 年度总营业额少于300万迪拉姆的超小型企业(VSE)。
发明资格标准:
- 发明不得属于关于工业产权保护的第17-97号法律中所指的可专利性要求的排除和/或例外。
- 发明具有技术与经济相关性。
证明资格所需文件:
- 保密协议。
- 年营业额证明(适用于企业)。
更多信息,请访问摩洛哥工商产权局(OMPIC)的国家IAP网页。
如对当地资格标准和筛选程序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在摩洛哥的IAP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