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P:肯尼亚

收入资格标准:

  • 营业额不超过100万肯尼亚先令或10,000美元的个人。
  • 年营业额不超过100万肯尼亚先令或10,000美元、雇员不足10人的微型企业。
  • 年营业额在100万肯尼亚先令或10,000美元至500万肯尼亚先令或50,000美元之间、雇员在10至50人之间的小型企业。

发明资格标准:

  • 发明从表面上看必须是可授予专利的发明。
  • 发明不得含有依《工业产权法》第21(3)条和第26条规定排除在可专利性之外的客体。

证明资格所需文件:

  • 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 年营业额证明。
  • 主要营业场所和员工人数证明(适用于企业)。
  • 对发明的描述。
  • 阐释发明的附图(可选)。

更多信息,请访问肯尼亚工业产权局(KIPI)的国家IAP网页

如对当地资格标准和筛选程序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在肯尼亚的IAP联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