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2018年10月17日委员会实施条例(EU)第2019/34号(规定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申请保护葡萄酒行业的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和传统术语,及异议程序、产品规格修订、受保护名称的注册、取消对符号的保护和使用的欧盟第1308/2013号条例,以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适当的检查制度的第1306/2013号条例的适用细则)

14-01-2019

欧洲联盟: 2018年10月17日委员会实施条例(EU)第2019/34号(规定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申请保护葡萄酒行业的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和传统术语,及异议程序、产品规格修订、受保护名称的注册、取消对符号的保护和使用的欧盟第1308/2013号条例,以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适当的检查制度的第1306/2013号条例的适用细则)于2019年1月11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于2019年1月14日生效。

除其他外,该条例尤其:

(i) 根据葡萄酒产品的生产地点和生产标准,列出了有关葡萄酒行业优质营销标准框架的适用和操作要求的行政规定;并

(ii) 对葡萄酒行业某些产品规定了有关质量框架、必要的检查规则,以及贴标签和展示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