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 第11-029 P-IEPI号决议,关于授权直接适用安第斯共同体的决定,涉及延长对区别性标志注册申请的异议请求期
29-06-2011
厄瓜多尔: 第11-029 P-IEPI号决议,关于授权直接适用安第斯共同体的决定,涉 及延长对区别性标志注册申请的异议请求期,由厄瓜多尔知识产权机构于2011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生效。
其阐明了安第斯共同体第486号决定的第146条,涉及对区别性标志注册申请异议请求的期限问题,将该规定直接在厄瓜多尔适用,因此代替了 知识产权法(第2006-013号合并本) 的第20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