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种上讲,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是因为我们拥有聪明才智。这一特性极为重要,甚至影响到我们给自己确定的学名——“智人”。也正是由于这一特性,我们才得以生息繁荣。
培根曾说:“知识就是力量”。确实,知识让我们成为地球上能量最大的动物。由于有了知识,我们从一万年前相互隔绝的小群狩猎集体中的成员,发展成为今天互联互通的全球信息社会中的一员。我们现有三十多亿人在用移动电话,约十五亿人在用互联网来相互联系。
随着我们越来越依赖于技术给我们提供保护、娱乐、饮食和照料,技术背后的创新和创造所具有的价值也在不断提高。
此外,我们所处的社会相互之间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让创新和创造具备了一种跨越国界、普遍认可的价值——可以说已成为一种共同货币。这种货币有许多好处,不仅表现在其自身(医学成像或者美妙的音乐),还体现在它能创造的经济利益上。由于这个原因,知识产权制度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为一国之中和国与国之间的一种鼓励创造这种货币并加以管理和保护的制度。
技术演变的步伐在加快,其在经济和社会福祉中发挥的作用也日益重要,因此,人们对知识产权制度便更加重视,而且程度越来越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作为处理知识产权问题的一个发挥领导作用的政府间论坛,也因此而在多年相对默默无闻之后,成为万众瞩目的对象。
WIPO正在牵头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技术发展的速度,常常连专家都始料未及:从1895年的皇家科学院院长开尔文勋爵(“比空气重的飞行器飞上天是不可能的”),到1943年的IBM主席(“我想全球大概只需要五台计算机就够了”),再到1981年的比尔•盖茨(“640K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够了”),无不如此。
这些不断增长扩大的大量技术知识,借助专利制度的记录和保障,创造出一种具有巨大的实际(和潜在)价值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