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下列日期安排审议以下议程项目。
请注意,议程项目中的任何一项均有可能按主席根据《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在2012年6月20日至26日期间的任何一天提出讨论。
日期 | 时间 | 拟议议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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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星期三) | 上午10时 |
全会议程项目: |
下午3时 | 全会议程项目: 10 - 由代表团和观察员实体代表作开幕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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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星期四) |
上午10时 |
资格证书委员会 第一主要委员会 |
下午3时 | 全会议程项目 10 - 由代表团和观察员代表作开幕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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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星期五) |
上午10时 |
第一主要委员会 起草委员会 |
下午3时 |
全会议程项目: 第一主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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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星期六) |
上午10时 | 第二主要委员会 |
下午3时 |
第二主要委员会 起草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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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星期日) | 上午10时 |
资格证书委员会 第二主要委员会 |
下午3时 |
第一主要委员会 第二主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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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星期一) |
上午10时 |
全会议程项目: 第一主要委员会 |
下午3时 | 起草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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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星期二) | 上午10时 | 全会议程项目: 11 - 审议各主要委员会提出的案文 13 - 通过条约 14 - 通过任何建议、决议、议定声明或最后文件 15 - 由代表团和观察员代表作闭幕发言 16 - 由主席宣布会议闭幕 |
下午3时 | 签字仪式: 最后文件和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