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条约
判决书
按司法管辖区搜索
美国专利法(工业品外观设计)35 U.S.C. §§ 171-173和289,以及联邦法典,37 C.F.R. 1, 美利坚合众国
返回
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96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
备注
美利坚合众国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涉及美国对于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需满足的条件,以及与工业品外观设计相关的救济。涉及取得与执行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的一般程序可见于“专利法律和法规”项下”。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U.S. Patents Act (Designs) 35 U.S.C. §§ 171-173 and 289 and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37 C.F.R. 1
PDF
HTML
立法
被以下文本取代 (3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取代 (3 文本(小))
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USA/D/1
WIPO Lex序号
US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