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主要优先事项和挑战
知识产权通过激励创造者和发明人以及促进知识共享来鼓励创造和创新。因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框架和有效的执法机制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和促进创新至关重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应对技术进步,同时考虑国际最佳做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
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对于从事跨境贸易的企业来说是宝贵资产,使其能够保护和利用自己的创新、品牌和创意内容。贸易协定通常包括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和协调的条款,以促进贸易,而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对于产业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一个运作良好的知识产权框架可以支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如制药、生物技术、软件和创意产业。它有利于创造高价值的工作岗位,鼓励创业和初创企业,促进经济多样化。知识产权可以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促进技术转让,使各国能够向价值链的高端发展,加强其工业和经济基础。
贫穷、健康与粮食安全、环境可持续性和气候变化以及快速的技术进步等重大社会挑战为各国提高创新能力提供了机遇。
知识产权在政府政策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结合知识产权考虑因素制定创新和经济发展政策。这包括鼓励研发的政策、针对高增长经济部门中小企业的举措、促进商业化和技术转让的措施,以及推动国内创新、促进企业增长和出口的激励措施等。此外,文化政策也涉及知识产权领域,旨在鼓励文化和创造性表达,保护创作者的权利,尤其是在数字时代。
知识产权对政府政策制定者的广泛影响力和重要性在我们与知识产权局高级官员和局长的访谈中得以体现。他/她们越来越多地被要求就如何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加强国家的创新能力、创造潜力和经济发展向所在政府提供建议。
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技术进步和技术转让。受访者提到的一个特殊挑战是,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行政做法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跟上新兴技术领域不断加快的变革步伐和动态的技术进步。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在许多领域对政策制定者产生了经济和社会影响,包括知识产权制度。
许多国家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政策工具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因此开展了公众意识提升活动和教育倡议,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培养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向公众、企业和创造者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推动创新和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助于发挥知识产权的益处,同时也有助于解决侵权和滥用问题。
计划和政策工具
加强国内知识产权创造自然是大多数国家的工作重点。在我们访谈中多次提到,促进知识和技术从科研机构向产业界转移是国家优先事项。各国政府利用各种政策和计划工具,如鼓励伙伴关系、许可协议以及促进技术转让基础设施和网络,以促进发明商业化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影响。另一个重要的优先事项是通过提供资金和指导计划,以及通过创建孵化器/加速器来帮助创业者将其创新理念推向市场,从而培养创业精神和支持初创企业。
各国政府日益意识到,本国知识产权制度不仅要促进国内创新,还要推动全球商业化。在这种情况下,各国都希望使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与其主要贸易伙伴的制度和全球知识产权趋势相符合。在实际层面,加入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如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可以为公司进入外国市场和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便利。
与国际伙伴合作和参与多边论坛对于应对全球知识产权挑战非常重要。各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以及时了解全球最佳做法,并制定有效应对跨境知识产权挑战的措施。网络市场上的假冒商品销售、数字盗版和网络侵权令创作者和创新者面临日益严重的威胁,也表明各国跨境合作可以提供成功的解决方案。
许多知识产权局局长的另一个优先事项是为政府和公众提供更完善的知识产权相关数据,使其更好地了解市场、技术和创新趋势,尤其是知识产权密集型经济部门的趋势。利用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文献中包含的技术信息作为有效创新的信息来源,早已被视为一项重要政策工具,而且在全球数字和数据驱动的经济中变得越来越有价值。
公共利益和伦理考虑
知识产权涉及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多个公共政策领域。因此,反映公众利益是各知识产权局局长和政策制定者的重要考虑因素。在保护知识产权和确保知识获取之间取得平衡是一项持续的挑战。专利垄断、科学研究成果的开放获取和以可负担的成本获取基本药物等问题都需要认真考虑。
同样,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基因工程等领域的伦理问题也是公众和政策辩论的主题。知识产权在文化政策以及艺术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的发展与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应对潜在挑战和促进公共利益的同时,确保采取兼顾所有利益攸关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的方法,对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的益处至关重要。
在哥伦比亚,一个重要的优先事项是在全国各地加强地区创新生态系统和知识民主化,这体现在《2019-2022年哥伦比亚国家发展计划》(Pacto por Colombia, Pacto por la Equidad)中。
根据沙特阿拉伯2030年愿景,其发展方向是从以石油为基础的经济转变为更加多元化的知识和创新型经济。2022年启动的为期五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实现其2030年愿景目标的工具之一。
在博茨瓦纳,主要优先事项为从资源型经济转变为利用科学、技术和创新的知识型经济。这一优先事项已写入《2036年国家发展愿景》和《2022年博茨瓦纳知识产权政策》(BIPP)。
阿塞拜疆2030战略,由总统于2021年批准,确定了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事项,包括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以支持创新创造和具有竞争力的市场。
埃及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可持续发展、创新和竞争力布局的国家战略,包括作为一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2030年愿景;作为一项经济和结构改革计划的2030年国家科学和创新战略;2050年国家气候变化战略;以及2022年发布的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1.2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公共政策工具
各国政府越来越多地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视为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工具。这种战略在塑造和支持国家创新体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一个国家如何管理其知识产权资产并利用这些方面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路线图。它有助于使知识产权框架符合国家的经济和创新目标,支持跨部门创新,并确保以兼顾各方利益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使创造者和发明人、经济和公众都能从中受益。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采用了全政府方法,涉及与该问题有关的所有部委。战略草案往往是与专家和相关利益攸关方广泛开展公众咨商的主题。在我们的访谈中,一些知识产权局的局长指出,这种包容性进程的价值在于强调知识产权在一个国家促进创新、提高创造力和支持经济发展的更广泛目标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包括:通过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制定一个明确的结构化框架,鼓励和激励创新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及其实施的法律框架;支持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促进技术转让;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图1显示了产权组织鼓励成员国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时使用的框架。
在一些国家,知识产权是更广泛的国家创新政策和战略的一部分,例如在德国和爱沙尼亚。在西非,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采用多层次的方法,鼓励其成员国制定自己的战略,同时还牵头开展支持实施国家战略的活动。
当然,知识产权局往往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发挥着领导作用或重要作用。它们拥有知识产权法律、执法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它们也是知识产权相关数据的重要来源,有助于为确定战略重点提供信息,并在该国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和机遇方面提供宝贵的见解。因此,它们可以帮助确定需要改进的领域,为创新和发展创造机遇。它们积极参与行动计划的制定和战略的实施、监测和评估。
大多数知识产权局还与国际组织、其他知识产权局和外国同行合作,分享最佳做法,学习其他国家的成功战略,并在地区和全球层面协调知识产权标准。
1.3 部级责任模式
关于知识产权治理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各国如何组织政策监管和各部委的职责,以及如何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实体的结构中体现这一点。
治理方案既有较为传统的模式,即知识产权主要被视为一种法律和监管职能,也有较为现代的方法,即承认知识产权是实现更广泛的创新、创造和经济发展目标的有利工具。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范围的一个具体特点涉及知识产权局的数量和类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协调机制。
通过初步研究和访谈,我们确定了各种模式和方法,概述如下。
主管知识产权局的牵头部委
在大多数国家,知识产权由一个牵头部委负责,尽管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的职责涉及多个部委和政府机构。
涉及多个部委是因为知识产权涉及多个政策领域,包括工业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国际贸易和出口、创新和创业支持、文化和艺术、农业和植物品种,以及与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有关的问题等。
在大多数司法管辖区,牵头部委负责大多数知识产权政策问题,并被视为领导和协调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部委。常见的例子有创新部、经济部或司法部。
知识产权局通常隶属于该牵头部委。这可以简化政策制定工作,因为该部委汇集了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知识、资源和重点方法。这鼓励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制定与其行政管理或实施之间的合作。这还可以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更广泛的政府战略和举措之间的协调与融合。这反过来又能使政策框架更加协调有效。
在我们与知识产权局局长的访谈中,几位局长提到他/她们必须与其他政府机构就广泛的政策问题协调各种法律和行政管理职责,以及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一个跨领域的政策问题。
根据部委的任务授权,将知识产权局置于特定部委管辖之下,可以表明知识产权局的工作重点与政府的优先事项相一致。
科学、技术和/或创新部往往在知识产权政策制定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部委致力于促进研发、推动创新和支持技术转让。将知识产权局置于其管辖之下,如加拿大,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和技术进步驱动力的重视。
在一些国家,商业部或工业部在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例如在博茨瓦纳和印度。这些实体负责促进经济增长、贸易和工业发展,因此成为知识产权事务的重要政策工具。将知识产权局置于经济部的管辖之下,如智利,强调了知识产权的经济层面。
从历史角度看,知识产权在19世纪和20世纪主要被视为一个法律领域。在一些国家,知识产权仍然由司法和法律事务部管理,例如在德国,版权、专利和商标法以及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都由司法部负责。将知识产权局置于司法部管辖之下,可以利用司法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确保知识产权法律得到有效的制定、实施和执行,并与国家的整体法律框架保持一致。
在博茨瓦纳,贸易和工业部负责知识产权事务,并与其他部委协调相关工作。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由贸易和工业部下属的公司和知识产权局(CIPA)管理。
在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局(CGPDTM)隶属于商业和工业部的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局。该知识产权局负责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但植物保护品种除外,该职责属于农业部。
在加拿大,创新、科学和经济发展部(ISED)是负责知识产权政策和立法的联邦部门。在ISED内,加拿大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行政管理和处理。其他部门也负责知识产权事务;例如,加拿大食品检验局负责植物育种者权,加拿大遗产部负责版权政策和文化产业相关政策。
在智利,工业产权由隶属于经济部的国家工业产权局(INAPI )负责,植物品种保护则由隶属于农业部的农业和畜牧业局负责。INAPI的职责是担任共和国总统的工业产权问题顾问,并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出现此类问题时作为专业机构。文化部负责版权政策和版权局。
版权政策和行政管理的职责
在许多国家,负责版权政策的部委与负责工业产权政策的部委不同。版权政策的制定和管理通常由文化、艺术或遗产部牵头。
这通常会导致一种模式,即设立一个工业产权局和一个单独的版权局。版权局通常是负责版权政策和行政管理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负责版权法的制定、版权相关事务的行政管理和提供执法指导。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由一个知识产权局同时负责工业产权和版权事务。通常情况下,牵头部委同时负责这两个领域的政策,为单一的知识产权局实体提供便利。在其他一些情况下,行政管理职能被合并到一个机构,例如将版权登记处与其他知识产权登记处合并,这样可以提高效率。
本研究没有深入探讨工业产权和版权职责归属于一个行政实体是否会加强知识产权政策的一致性。然而,我们注意到,在数字经济中知识产权面临着新的挑战,导致围绕工业产权和版权的政策问题趋于一致。在市场上,许多行业的企业都以综合方式管理其知识产权组合,无论是专利或商标和外观设计等正式知识产权,还是商业秘密等其他形式的保护。随着新技术进一步推动这一融合趋势,未来可能会有更多政府考虑将版权与其他知识产权政策职责相结合。
新趋势
少数国家将所有知识产权相关实体及其职责合并到一个部级机构之下,以应对部际协调和知识产权相关职责和政策分散的挑战。这样做还能提升知识产权在政府等级中的重要性。
例如,在沙特阿拉伯,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负责管理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地理标志、版权、植物品种和集成电路。它还负责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立法、法规和政策,并参与知识产权执法和创造事务。
同样,在印度,根据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所有知识产权机构都集中到了商业和工业部(植物品种除外,仍由农业部负责)。由于采用了单一机构方法,协调工作得到了加强。
另一个最近的例子是埃及,正如主要见解3所示,正在建立埃及知识产权局。
地区知识产权组织
作为一个地区知识产权机构,OAPI是一个独特的模式。它代表西非17个成员国提供知识产权注册和保护。它成立于1962年,有着悠久的合作历史,由其成员国主管部长组成的行政理事会治理。国家政策的制定属于各成员国的职权范围,但OAPI设有一个国家联络机构,通过该机构支持各成员国实施知识产权政策。例如,OAPI与其成员国合作,提供了有关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示范法。一旦就某一文件达成共识,该文件将提交行政理事会批准,并转化为各国作为国家法律适用的条例,尽管各国可根据其具体需求自行增添额外措施。
埃及政府于2022年正式启动了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其主要支柱之一是新的埃及知识产权局(EAIP),该局将九个局和行政部门的知识产权相关职责合并到一个机构中(见“内容提要”《2022年埃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第12页,https://www.sis.gov.eg/UP/Culture/Strategic%20Book%20(E).pdf)。2023年8月颁布的第163/2023号法律对此做出了规定,确定了埃及知识产权局的任务授权、作用和职责。
1.4 政策制定和协调机制
知识产权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涉及政府内部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和协调、现有协调机制的类型,以及知识产权局在这些程序中的作用。
在我们与知识产权局局长的访谈中,他/她们普遍认为,要使知识产权政策切实有效,政府需要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协调各实体之间的政策制定工作。
此外,这些合作机制不仅是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和政策所必需的,而且还影响到如何将知识产权因素纳入更广泛的相互关联的政策领域,如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和贸易。
国家层面政府实体之间的协调
不同实体之间的知识产权政策协调通常因国家的治理结构和法律框架而异。在大多数国家,包括起草和修订知识产权法在内的立法程序涉及多个阶段的审查,以及公众咨商和部际磋商,包括相关部委与议会委员会之间的协调。
值得注意的是,部际协调机制主要有两种类型。
许多国家设立了正式的部际委员会或工作组,由相关部委和政府机构的代表组成。这些委员会是就知识产权政策问题进行协调、协作和磋商的平台。它们有助于协调各知识产权相关实体的观点和利益,推动制定协调一致的政策。
例如,在哥伦比亚,部门间知识产权委员会负责协调参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各个机构。这些机构包括作为国家工业产权主管机构的工商业监管局、作为版权及相关权主管机构的国家版权局,以及作为植物品种主管机构的哥伦比亚农业局。
一些国家采用了比较非正式的协调机制。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不同政府实体,如商务部、司法部、文化部和技术部,通过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开展合作。这种合作可确保知识产权政策与更广泛的国家目标、法律框架和具体部门的需求保持一致。在许多国家,牵头部委有职责与负责知识产权政策某些方面和/或可能受拟议政策修改影响的其他部委进行外联和磋商。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是一个地区知识产权局,为西非17个成员国提供服务。在OAPI国家,通常有三个部委合作工作:主管工业的部委,作为OAPI在各成员国的官方监督机构;主管文化的部委,负责版权事务;以及主管创新的部委。OAPI在每个成员国设有国家联络机构,负责这三个机构之间的协调。在一些领域,知识产权宣传和发展倡议是由OAPI发起的,这些倡议被传递到国家层级。例如,专利和商标就是这种情况。然后,各国可针对其具体需求和偏好自行添加进一步措施。
公众咨商和与利益攸关方的其他形式合作
在进行部际磋商并明确提出拟议的政策举措后,政府往往会通过公众咨商来寻求公众、产业界利益攸关方和专家的意见和反馈。这样,在制定拟议政策时就能考虑到更广泛的视角。咨商由具体的部委或知识产权局进行,收集到的意见为政策制定过程以及随后的立法和议会程序提供信息。
各国还开展国际合作,参加多边和地区论坛,以应对全球知识产权挑战。通过双边和多边谈判,各国协调知识产权标准,交流最佳做法,并制订国际协定,如自由贸易协定或条约,以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
知识产权局的作用
根据知识产权政策的性质,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或协助开展这项工作。它们往往作为在公众咨商期间收集各利益攸关方意见、开展研究和制定政策建议的中心枢纽。它们与相关部委、行业协会和其他实体合作,确保知识产权政策的全面性和一致性。
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立法的制定和审查方面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它们提供法律方面的技术专长和见解,使知识产权法律与国际标准相一致,并应对新出现的挑战和机遇。知识产权局与相关部委和法律专家合作,确保立法框架健全、切合现状并支持更广泛的政策目标。
一般来说,大多数知识产权局就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向政府和相关部委提供专家意见和建议。它们就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创新生态系统、科学进步和贸易竞争力的影响提供见解。
此外,许多知识产权局还收集和分析有关知识产权申请、趋势和相关经济指标的数据,这些数据有助于制定政府政策。这些信息对于监测知识产权政策对经济发展、创新和贸易的影响非常有价值。通过提供统计数据、市场洞察力和经济影响评估,知识产权局为制定循证政策做出了贡献。
最后,我们的受访者指出,许多知识产权局与其外部利益攸关方保持着持续联系,从而可就各种政策举措(可能不仅限于知识产权)及时向政府政策制定者提供见解和建议。例如,一些知识产权局(以及产权组织)对专利申请中的性别差距进行了研究,这有助于实现有关如何提高女性在科学领域参与度的更广泛政府政策目标。
在博茨瓦纳,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是贸易和工业部的职责,但公司和知识产权局(CIPA)在引领该政策的发展和制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直至该政策得到议会批准。政策一旦获得批准, CIPA将发挥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机构的作用。
在智利,成立了国家工业产权局(INAPI),作为共和国总统在工业产权问题上的咨询机构。这就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经济部为总统准备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建议,例如有关智利新的技术转让法,这本是科学部的核心职责之一。尽管如此,INAPI仍将发挥其作为专门机构的作用,为这一立法倡议的制定做出贡献。
OAPI是一个地区知识产权局,为其成员国提供咨询。OAPI还提出了有关经济、创新、科学和技术等领域的政策和活动建议。例如成员国对地理标志的利用。OAPI负责关于地理标志对国家发展的经济影响的达喀尔、瓦加杜古和阿比让宣言。
利益攸关方参与知识产权局治理
除政策磋商外,许多知识产权局还通过各种机制让外部利益攸关方参与自身治理,例如,通过咨询机构、正式委员会、更注重任务的工作组或特定主题论坛。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部利益攸关方在咨询委员会和其他决策机构中提出的建议不具约束力(见表 4)。
外部利益攸关方代表着不同的视角,包括产业界、商界、学术界、发明家、艺术家、研究人员和公众。他/她们的参与确保了知识产权局在制定政策和做出决策时考虑到广泛的观点。
我们的受访者提到了一些重要益处:例如,引进快速发展的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有助于制定专利指南和做法。在更实际的层面上,让广泛的利益攸关方参与进来,可以帮助知识产权局识别新政策或法规所产生的负面后果,或者找到既能平衡不同群体利益又能实现公共政策目标的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局可与外部利益攸关方就具体项目和举措开展合作。这种合作可能涉及联合研究、教育计划、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和能力建设工作。外部利益攸关方可以参与知识产权局的绩效审查和评估。他/她们可以就政策的有效性提出意见,并就需要改进的领域提出建议。
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ACIP)在菲律宾是一个由8至10位来自公共和私营部门的杰出人士组成的委员会。应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局长邀请,成员任期最长为两年。委员会通过评估菲律宾知识产权局的业绩(根据哈佛商学院的平衡计分卡)、该局取得的成果及其与主要利益攸关方的伙伴关系,向其提出建议,并确定可能影响其实现使命和愿景的挑战和问题。
在沙特阿拉伯,SAIP设有董事会和主席(来自部长理事会的一名部长),由首相任命。他/她们负责监督SAIP的管理和行为,并制定其总体政策。
在智利,智利民间社会委员会是民间社会与政府之间进行对话、合作和参与的平台,使民间社会组织能够为公共政策和政府决策过程提供意见。该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年4次或5次),并为与INAPI交流信息提供了一个平台。委员会的结论不具有约束力,但可作为有用的反馈意见来源。
在德国,在DPMA非常重视与申请人的联系。该局设有专利和实用新型用户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15名成员组成,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目标是让所有相关用户群体加入讨论(大企业、小企业和个体专利申请人,以及检索和专利管理软件服务提供商)。委员会只承担咨询职能,不参与主管局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