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言

虚构和非虚构电影、电视和流媒体剧集或纪录片通常始于一个人和一个想法。将这一想法转化为一个精心策划的视听项目,不仅需要付出努力,还需要说服许多人。电影制作人需要在拍摄第一场戏之前,就展示项目的可行性和成功的可能性。说服工作通常是通过正式和非正式会议、演示及推介来完成的。这些演示和推介并不一定发生在某一确切时刻,而是贯穿于多个不同阶段。因此,关于推介的建议考虑到电影制作人推介的项目可能仍处于构思阶段或前期制作阶段。

为了帮助电影制作人和制片人从一个有趣的想法过渡到一个结构合理的项目,本指南制定了一个路线图,在以下两个方面为小型独立电影制作人提供帮助:

  1. 根据国际视听市场的最佳做法,包括与知识产权 相关的关键要素,构建项目结构

  2. 通过成功的推介,展示结构合理的项目

如何使用本指南

视听制作人需要回答的最重要问题之一是:我是否拥有讲述特定故事的合法权利?希望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电影制作人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就考虑到知识产权问题,就更有可能是这个答案。因此,本指南与一份详细的知识产权许可指南同步发布。两份指南相辅相成,应同时使用。

对于希望进一步了解视听行业及其与知识产权关系的人士,产权组织提供了关于本实用指南所涵盖的视听行业若干要素的更详细资料。鉴于本文件的性质,请参考以下出版物以了解相关概念及整个行业的情况:

  • 《从脚本到屏幕:视听行业专业人员版权》,可在此处可查阅

  • 《权利、摄像机、开拍!知识产权与电影制作流程》,第2版,可在此处可查阅

  • 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指南,可在此处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