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2019年4月1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单一数字市场中的版权及相关权以及修正第96/9EC号指令和第2001/29/EC号指令的第2019/790号指令
07-06-2019
欧洲联盟: 2019年4月17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单一数字市场中的版权及相关权以及修正第96/9EC号指令和第2001/29/EC号指令的第2019/790号指令 于2019年5月17日在《欧洲联盟公报》上公布,并于2019年6月7日生效。
除其他外,该指令规定:
(1) 使例外与限制与数字化和跨境环境相适应的措施,其中包括针对下述情况的例外:(i)文本和数据挖掘(TDM例外),(ii)在数字化和跨境教学活动中使用作品,包括在残疾人具体的无障碍需求方面,以及(iii)保护文化遗产;
(2) 改进许可做法和确保更广泛地获取内容的措施,包括协调一致相关规则,促进(i)对退出商业流通作品的利用,(ii)将集体管理组织(CMO)的集体许可协议延伸至既未授权也未将其作品排除在此类机制之外的权利人,(iii)视频点播平台(VoD平台)作品提供协议的谈判,以及(iv)初始保护期届满后对视觉艺术作品的复制进入公有领域;以及
(3) 形成良好运作的版权市场的相关措施,涉及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使用新闻出版物和受保护内容的责任,以及为作者和表演者的报酬提供合同调整机制。
该指令旨在通过将受保护内容日益增加的数字化和跨境使用纳入考虑,实现欧盟版权法的现代化。
成员国现在有两年时间,即至2021年6月7日之前,将该指令纳入其本国立法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