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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知识产权 激励创新创造”国际会议

发言人简历

2016年11月17和18日,中国上海

 

弗朗西斯 ·高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瑞士日内瓦

弗朗西斯 ·高锐是一名澳大利亚籍的律师,自 2008年 10月 1日起担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总干事一职。 

高锐先生于 1985年入职 WIPO以来,先后在秘书处的法律顾问、助理总干事、副总干事等多个岗位上工作。他拥有墨尔本大学的法律学位和剑桥大学的哲学博士学位及荣誉教授称号,并被多个国家的高校授予荣誉博士学位。他著有多部作品,其中《高锐论违反保密义务》 (Gurry on Breach of Confidence) 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已经成为联合王国的标准法律文本。

王彬颖,WIPO品牌与外观设计部门副总干事,瑞士日内瓦

王彬颖,中国国民,1992年4月入职WIPO国际局,2009年12月被任命为副总干事,负责品牌与外观设计部门,2014年12月被再次任命,获任第二个任期。

品牌与外观设计部门负责WIPO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框架下国际法的发展。该部门还负责管理商标国际注册体系(《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体系(《海牙协定》)和原产地名称国际注册体系(《里斯本协定》)。

王女士的学术背景主要在英语语言、通讯、交通和法律方面。她上世纪70年代毕业于中国长沙的中南大学,后从美国加州大学法学院(伯克利)获得法律方面(含工业产权)的硕士学位。她还获得纽约哥伦比亚法学院颁发的美国法文凭。

入职WIPO以前,王女士于1975年至1980年在中国交通运输部工作,其间曾派驻坦桑尼亚共和国和赞比亚。之后直至1992年,她供职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SAIC)企业及外国公司注册司,还供职于国家工商局下属机构中国商标事务所。

B商业领导人主旨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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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云(Stephan Wolke),蒂森克虏伯知识产权公司首席执行官,德国埃森

斯蒂芬云博士在波恩大学学习物理学、心理学及宏观经济学,并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他职业生涯的最初五年在麦肯锡公司度过。在创建并出售了两个自己的企业(并售出)后,斯蒂芬先后在拜耳公司及丹纳赫公司担任多项职务。他于2011年加入蒂森克虏伯,在公司层面负责知识产权及服务,并同时是蒂森克虏伯知识产权公司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他今年47岁,是三个儿子的父亲。

樊庆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国深圳

 

樊先生,1968年出生。于1992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于200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樊先生于1996年至2008年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办事处项目经理、高级客户经理、办事处经理、区域总经理、事业部副总经理以及高级副总裁。

自2008年3月起一直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负责公共关系及法务工作。樊先生拥有多年的电信行业从业经验及超过18年的管理经验。

主持人

安娜贝勒·本内特(Annabelle Bennett)法官,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澳大利亚悉尼

2016年3月以前,安娜贝勒·本内特博士是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法官,负责许多知识产权的一审和上诉案件,并任澳大利亚联邦最高法院的兼职法官。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的任命之前,本内特博士是知识产权方面的高级顾问。

本内特博士还曾任澳大利亚版权庭庭长、澳大利亚国家卫生和医学研究理事会主席以及行政上诉法庭委员。她的任命包括:邦德大学校长、体育仲裁庭仲裁员、澳大利亚国家科技馆(Questacon)顾问委员会成员、加文医学研究所成员、“女首席执行官”组织成员以及香港中文大学法律系顾问委员会成员。

 

米内利克·阿莱穆·格塔洪(Minelik Alemu Getahun),WIPO全球问题部门助理总干事,瑞士日内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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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总干事米内利克·阿莱穆·格塔洪(埃塞俄比亚)分管WIPO全球问题部门。该部门集中了几项处理跨领域问题的计划,包括: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遗传资源;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知识产权与全球挑战以及对外关系。

在入职WIPO前,格塔洪先生是埃塞俄比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以及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和维也纳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他曾任埃塞俄比亚驻瑞士特命全权大使、驻奥地利、保加利亚、匈牙利和罗马尼亚(非常驻)大使。他担任过埃塞俄比亚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并出任过不同的外交岗位。他曾是非洲联盟国际法委员会的成员。

格塔洪先生拥有伦敦大学学院国际公法的硕士学位和亚的斯亚贝巴大学法律系的学士学位。

 

閔銀珠,WIPO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风尚司高级法律顾问,瑞士日内瓦


閔銀珠女士,大韩民国国民,在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风尚司带领开展政策和国际合作方面的工作,负责促进就知识产权执法和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开展多边对话。她在担任现职前,曾任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法律发展科科长。

閔女士拥有大韩民国首尔延世大学的法律博士学位和瑞士日内瓦高级国际关系及发展研究院(IHEID)的国际法证书,是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富布莱特学者。她在2000年2月入职WIPO之前,在延世大学法律系执教,并曾于2013年和2014年任西江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閔女士自2011年起成为药品专利池专家顾问组的成员,并著有多本知识产权执法和争议解决方面的出版物,在即将出版的《牛津知识产权法手册》(牛津大学出版社)中,“知识产权跨境执法”一章由她撰写。

潘安略(Elliot Papageorgiou),罗思(上海)合伙人、中国欧盟商会(EUCCC)知识产权工作组主席,中国上海

潘安略先生为跨国公司提供专业的争议和非争议性知识产权服务和建议,尤其侧重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诉讼及执行。他曾于2013年、2015年及2016年获得过国际法律事务所颁发的国际劳工组织-客户推荐奖(ILO Client Choice Award),并获得亚洲法律调查颁布的2008年、2009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中国知识产权-杰出律师”荣誉。曾被提名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500强刊物上,并被评为2011年至2016年度世界商标纵览(WTR)1000商标律师,同时也被《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选为“2011年和2012年专利诉讼250名杰出律师奖”和“2012年至2016年度杰出专利律师1000名录”。

白金(Jean-Baptiste BARBIER),法国驻华大使馆知识产权事务参赞、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驻华代表,中国北京

作为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在法国驻华大使馆的代表,白金先生发展与机构的合作并在知识产权领域支持法国企业。

在此之前,白金先生曾任法国国家反仿冒委员会(CNAC)的联络员。法国国家反仿冒委员会由法国工业部长担任的法国议会成员担任主席,该委员会是公共和私营的合作伙伴的联盟,以促进信息交流,推广最佳做法,协调行动,寻找专业人士之间的协议,促进法律改革以及进行国际合作。他还作为专家参与许多欧盟的合作项目,酩悦·轩尼诗–路易·威登(LVMH)的法律顾问,在许多商学院就创新的战略保护作讲座,并在布拉格的法兰西学院教授法学课程。

白金先生是商业及知识产权法硕士、国际关系硕士、公共事务硕士和管理硕士。

发言人

第1节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怎样让各国有能力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实现国家发展目标

吴侨文(John Edwards),英国总领事,中国上海

 

吴侨文于1995年毕业于牛津大学,次年任职于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为准备于2000年作为政治与经济领事首次赴任上海,他曾在北京师范大学学习中文。

2003年回到伦敦后,吴侨文先生担任了多项职务,包括人权政策主管、领馆政策主管和英国外交部长演讲撰稿人。2008年至2012年间,他担任了英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副总领事。过去三年里,他作为英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负责中英在能源、科技与创新、低碳、卫生及城市化等领域的关系。

 

阿莉恰·亚当恰克(Alicja Adamczak),波兰共和国专利局局长,波兰华沙

阿莉恰·亚当恰克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题为“专利诉讼中专利律师的角色”。从波兰华沙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她通过了法官考试,并且是一名专利律师、法律顾问和圣十字工业大学大学的助理教授。目前,亚当恰克博士是欧洲专利局行政理事会和预算及财务委员会成员,同时还是维谢格拉德专利局行政理事会成员。她还担任波兰专利律师协会会长。

亚当恰克博士积极参与监管知识产权的法案的立法工作。她是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及协会的成员,并多次因其专业和社会活动以及投入备受赞誉。她发起了许多措施,以普及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推动波兰在国外的成就,促进知识从大学转移至产业,和支持儿童、青少年和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

 

格塔丘·门吉斯提·阿莱穆(Getachew Mengistie Alemu),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律师,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

格塔丘·门吉斯提1990年毕业于伦敦大学玛丽女王西田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他推动埃塞俄比亚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制度。埃塞俄比亚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大都由他起草,他是埃塞俄比亚知识产权局第一任局长,带领该局开展工作直至2008年8月卸任。

门吉斯提先生成功实施并推动实施了多个旨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和推动非洲国家利用知识产权作为工具促进发展的项目。他个人或与他人共同撰写了多本知识产权及相关问题方面的著作,并经常在国家、地区和国际论坛上就知识产权相关话题发言。

马可西米利亚诺·圣克鲁斯(Maximiliano Santa Cruz),智利经济部国家工业产权局(INAPI)局长,智利圣地亚哥

马可西米利亚诺·圣克鲁斯先生自2009年10月起担任智利国家工业产权局(INAPI)局长。在他任职期间,INAPI在智利国家创新体系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并成为了PCT 20个国际检索和初步审查单位之一。

此前他曾在智利常驻世界贸易组织(WTO)使团工作,主要负责WIPO、WT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知识产权问题方面的工作。他曾担任两届WIPO专利法常设委员会主席(2008年6月-2011年5月)。在日内瓦之前,他曾于1999年至2004年担任智利多个自由贸易协定方面的知识产权小组首席谈判代表。他还在智利国内外作过多次知识产权方面的讲座,并在该领域发表过多篇论文。他目前是WIPO PCT工作组药品专利池专家顾问组以及南美8个知识产权局组成的统一论坛PROSUR的主席。

张志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中国北京

张志成先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的副司长。他1995年开始在国知局工作。张志成先生牵头和参与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商务部、APEC秘书处及其他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委托的多项重要研究活动。他还在多份期刊上发表过知识产权方面的文章,与他人合作翻译过许多学术著作,并著有《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一书。2005年至2008年间,张志成先生参与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

第2节 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和利用

莎木西亚·卡玛鲁丁(Shamsiah Kamaruddin),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局长,马来西亚吉隆坡

莎木西亚·卡玛鲁丁女士是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MyIPO)局长。她自2014年9月1日起担任该职,作为马来西亚局第一位女局长,成为该局史上的新里程碑。卡玛鲁丁女士1993年开始在马来西亚局担任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在公共服务部门任职超过34年。在被任命为局长前,她曾担任过多个职位,包括商标助理注册员、专利助理注册员、专利格式科科长和工业产权局副局长,负责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的行政管理和注册工作。她的学术背景为经济学、金融和银行业,获有美国新罕布什尔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卡玛鲁丁女士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战略方面经验丰富,她曾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A)知识产权方面的谈判代表,并自1997年起代表马来西亚参与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组。她在马来西亚国内外发表过多篇有关知识产权和新增长领域中的知识产权(如知识产权货币化和知识产权估值)的论文。

菲利普·门德斯(Philip Mendes),昆士兰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澳大利亚布里斯班

菲利普·门德斯先生是技术交易律师,有25年为高校和其他技术所有人实现知识产权商业化的经验。期间他常作为顾问,为高校和政府提供创新政策、知识产权政策、技术转让最佳做法和改善商业化方面的咨询意见。

他是昆士兰理工大学的兼职教授,在该校与WIPO合办的知识产权法硕士项目中教授知识产权管理与商业化的课程。他受澳大利亚政府任命进入其知识产权咨询理事会,六年多来参与理事会的工作,为澳大利亚政府提供知识产权与创新政策包括政策和法律变革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门德斯先生对政策和实施层面的创新、知识产权及其管理和商业化问题都极富热情。

纳瓦·斯韦尔斯基·索弗(Nava Swersky Sofer),IDC Beyond执行主任,以色列特拉维夫

纳瓦·斯韦尔斯基·索弗女士是IDC Beyond的执行主任,IDC Beyond是IDC Herzliya的新总统计划,旨在为参与者赋能,使之发展和建立创新企业,利用飞速发展的技术帮助解决21世纪的全球挑战。索弗女士有25年在国际方面作为企业家、风险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创新和技术商业化专家的经验。她目前是总部在多伦多的国际商业化联盟的总裁兼主席,是国际纳米技术会展NanoIsrael的创始人、以色列政府在创新和国际研发合作方面的顾问、WIPO的创新顾问、经合组织商业和工业咨询委员会(BIAC)纳米技术委员会和发展创新网络的以色列代表、总部在罗马的国际中小企业网络(INSME)的董事会成员、总部在布鲁塞尔的“知识经济网络”的董事会成员、鲁平学术中心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成员以及代表以色列政府的以色列军工业公司(IMI)系统的董事会成员。

邢冬生,上海品牌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上海

邢冬生先生现任上海品牌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专注于国内外品牌管理和品牌资本化运作。邢冬生先生同时还任上海市商标协会副会长、上海市知识产权协会副理事长、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专家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中华商标协会理事。邢冬生先生曾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他从事商标管理和商标执法工作30余年,在指导中国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运营和保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邢冬生先生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评选为“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10名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

第3节 开展国际合作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行为体是谁?关键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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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哈·巴希特·扎基(Maha Bakhiet Zaki),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知识产权与竞争力司司长,埃及开罗 

玛哈·巴希特,苏丹公民,拥有知识产权法博士和版权立法硕士学位,于2000年10月任职于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她参与了在开罗的阿盟总部设立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该部门旨在与22个阿盟成员合作,共同协调阿拉伯地区内所有知识产权问题。

在加入阿盟前,巴希特女士曾在苏丹司法部担任法律顾问,以及文化信息部和苏丹文学艺术作品理事会法律司司长。1995年至2000年,她在改革苏丹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组和委员会,以及苏丹加入世贸组织筹备委员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自2000年3月起,她一直是WIPO学院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她参加并代表阿拉伯国家联盟参加了许多地区和国际会议,并就各种知识产权问题,以阿拉伯文和英文发表了多篇论文,并举办了多场讲座。

 

何敏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中国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士;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知识产权管理、专利法、专利资源优化配置和职务发明制度的研究;现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兼职教授、合作博导;“中国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罗格·坎普夫(Roger Kampf),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与竞争司顾问,瑞士日内瓦

罗格·坎普夫先生来自德国汉堡。他于2004年5月加入世贸组织,任知识产权、政府采购与竞争司顾问。他负责秘书处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与公共卫生和执法领域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技术援助方面的工作。他目前还任TRIPS理事会秘书。

坎普夫先生1998年至2004年在欧盟委员会布鲁塞尔总部以及其在日内瓦的常驻使团工作,负责WTO和WIPO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政府采购方面的工作。在此之前,他曾参与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下就金融服务开展的谈判,并在汉堡大学担任公法和欧洲共同体法律方面的助理。坎普夫先生有汉堡大学的法律学位和巴黎国家行政学院的公共行政管理学位。他发表过多篇关于欧盟和世贸组织法律的文章。

格温纳迪·库派依(Guennadi Koupai),经济发展与贸易部国家专利和信息中心(NCPI)主任助理,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格温纳迪·库派依先生目前任塔吉克斯坦专利局主任助理。他自2013年起,还在杜尚别的罗蒙诺索夫莫斯科国立大学教授知识产权课程。

他此前的任职经历包括:塔吉克斯坦国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控制理论助理讲师(1982年-1989年);水资源保护研究院生物检查实验室高级研究员(1989年-1991年);以及塔吉克斯坦专利局自动化部门负责人(1993年-1996年)。库派依先生还曾于1996年至2010年任塔吉克斯坦专利局第一副主任,并参与塔吉克斯坦加入WTO的工作组所开展的工作。

库派依先生1989年从莫斯科的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国立大学获技术工程自动化博士学位。他有50多篇发表作品,并是欧亚专利组织1996年标志的创作者。

路易丝·范格鲁嫩(Louise van Greunen),WIPO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风尚司司长,瑞士日内瓦

路易丝·范格鲁嫩女士,南非最高法院大律师,自1996年加入WIPO。在此任命前,范格鲁嫩女士曾任刑事法院检察官,教授过法律,并担任过南非专利、商标、版权和外观设计注册员。除知识产权局的管理工作外,她还担任过商标注册法庭的听证官,拥有南非最高法院独任法官的司法权。

范格鲁嫩女士作为高级法律顾问加入WIPO,应英语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帮助他们制定在TRIPS方面符合国际规范的法律。2002年,她成为WIPO执法与特别项目司副司长。2010年,她被任命为该司司长,该司现改名为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风尚司。她在现在的岗位上,负责在WIPO执法咨询委员会的框架下开展政策对话。该司负责开展的工作包括:为落实《TRIPS协定》第三部分向成员国提供法律援助;开展针对执法官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活动以及针对司法人员的研讨会;促进公众意识宣传和战略合作。她还曾任在巴黎举办的第六届全球打击假冒盗版大会的指导小组主席。

第4节      各国在有效和新型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方面的经验

陈小东,强生公司全球安保部大中华和东南亚区域总监、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QBPC)主席

陈小东先生任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5年、2016年度主席。1990年至2002年先后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办公厅、刑事侦查局、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美国强生公司全球安保部大中华与东南亚区域总监,负责所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和安保工作。曾于2004年至2010年任品保委最佳案例/执法委员会副主席(4年)、主席(两年),2011年至2014年连任四届品保委副主席。荣获2014年度中国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人物奖。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造诣较为丰富。

卢博斯·克诺特(Luboš Knoth),工业产权局前局长,斯洛伐克班斯卡比斯特里察


卢博斯·克诺特是斯洛伐克的知识产权专家,自1996年起就一直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2012年至2016年间,他担任了斯洛伐克共和国工业产权局(IPO SR)局长。

克诺特先生于1996年加入IPO SR,并在其秘书处担任各种管理职务,包括总统助理和总统办公室主任。2005年至2008年,他在欧洲专利局(EPO)维也纳分局担任了多个职位,在专利意识和技术合作方面为EPO成员国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2年,他在商业领域十分活跃,专注于知识产权问题、项目管理和外语。他还是EPO试点项目调整PATLIB中心的外部顾问兼协调员,和“2009年加入前援助文书——阿尔巴尼亚”项目知识产权方面的EPO外部专家。

克诺特先生是EPO专责委员会前副主席(2013-2015年)。在其担任IPO SR主席期间,他代表斯洛伐克出席EPO行政委员会、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和WIPO大会的会议(2012年起)。他是斯洛伐克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组的发起人兼主席(2016年)、打击假冒和盗版部门间委员会主席(2013年起)、《知识产权》(Duševné vlastníctvo)杂志编辑委员会主席(2012年起)和SUPERBRANDS SK品牌理事会成员(2014年起)。

 

米格尔·安赫尔·马加因(Miguel Angel Margáin),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局长,墨西哥墨西哥城

米格尔·安赫尔·马加因先生作为律师处理知识产权问题已有20多年。他以最高荣誉从泛美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并有牛津大学的法律硕士学位,是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奖学金获得者。他曾受邀在多个国家和国际论坛上发言,并在墨西哥多所大学任过知识产权法教授,包括泛美大学、玛雅布大学和墨西哥自治科技学院。

马加因先生曾任墨西哥政府机构间版权保护和工业产权委员会的私营部门代表,并曾参与起草墨西哥的国家反假冒计划。他是多个知识产权协会的活跃会员,是墨西哥工业产权保护协会前主席和墨西哥美国商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席兼发言人。

马加因先生被专业刊物评为顶级的知识产权律师,如《世界商标评论》2011年和2012年千人名录,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出版的《钱伯斯全球》2011年和2012年名录与《钱伯斯拉丁美洲》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名录。2007年,他获得英国Informa Law评选的“世界领导人国际杰出人物奖(知识产权诉讼,拉美地区)”。

2013年1月,马加因先生被任命为墨西哥工业产权局局长,他也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知识产权专家小组(IPEG)主席。

海伦·莫斯巴克(Helen Mosback),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知识产权与打击假冒处法律和政策事务干事,比利时布鲁塞尔

海伦·莫斯巴克女士是欧盟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知识产权与打击假冒处的法律和政策事务干事。这个处受委托为欧盟市场和产业界提供现代和透明的知识产权监管框架,以使新创企业和现有公司能在内部市场跨境实现知识产权资产的增值、投资和利用,从而在整个欧盟经济中刺激创新。

在加入欧盟委员会以前,莫斯巴克女士是一名私人执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并也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工作。她还担任过阿利坎特律师学会社区法专家律师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作为同行评审和作者与《牛津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期刊》有过合作,在其他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文章,并就多个知识产权相关的话题作过发言。

 

 

第5节       知识产权争议:怎样以有效和平衡的方式予以最佳解决?

约阿希姆·博恩卡姆(Joachim Bornkamm)法官,联邦法院前审判长,德国

 

约阿希姆·博恩卡姆先生刚刚退休,退休前是德国卡尔斯鲁厄联邦法院法官。他是德国人,先后在弗莱堡大学、慕尼黑、洛桑(瑞士)和牛津(三一学院法律系)接受法学教育,并从弗莱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2013年,圣加仑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

1989年,博恩卡姆博士被任命为卡尔斯鲁厄上诉法院(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反不正当竞争和卡特尔法处)法官。1996年,他被任命为联邦法官和联邦法院成员。2006年至2014年,他任第一民事庭(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审判长,2013年,他还兼任反托拉斯分庭的审判长。2005年至2010年,博恩卡姆博士任总部在伦敦的欧洲竞争法法官协会(AECLJ)会长。

2000年3月,博恩卡姆博士被弗莱堡大学授予名誉教授头衔。他作为共同作者出版的作品有:Köhler/Bornkamm,UWG(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5版,2017年;Langen/Bunte,Kommentar zum deutschen und europäischen Kartellrecht(德国和欧洲竞争法评论),第12版,2014年;Ahrens,Der Wettbewerbs-prozess(竞争案件诉讼),第8版,2017年。2014年起,他是《GRUR(知识产权)》杂志的编辑。

路易·何塞·迭斯·坎塞科·努涅斯(Luis José Díez Canseco Núñez)法官,安第斯法院前院长,秘鲁利马

路易·何塞·迭斯·坎塞科·努涅斯先生从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从秘鲁天主教大学获法律学士学位,他曾是富布莱特学者和汉弗莱学者,曾任秘鲁天主教大学法学院教授,在竞争与知识产权法硕士项目中教授竞争法、不正当竞争、广告法和国际贸易课程。他还是太平洋大学研究生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课程的教授。

迭斯·坎塞科教授是安第斯共同体法院的院长兼法官。他还是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及其知识产权庭竞争辩护庭的成员。他曾作为国际官员在WIPO、贸发会议和安第斯共同体秘书处工作,并担任过秘鲁总理办公厅世界银行竞争力项目的总协调人。

迭斯·坎塞科教授曾在马普知识产权研究所、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大学法学院做过访问学者。他为几乎所有拉美竞争和知识产权机构做过咨询,并在全世界多所大学做过演讲。

陆光辉(Andy Leck),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主管经理,新加坡                                                                                                             

陆光辉先生是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新加坡)的主管经理。他在争议和非争议性知识产权事宜、诉讼和仲裁领域有超过20年的从业经验。陆先生还提供知识产权商业利用方面(尤其是药品和媒体行业)的咨询。他是新加坡版权审裁处的指定成员。他曾在国际商标协会的董事会任职,并曾是执行委员会成员。陆先生获得世界领先的业界和法律出版物的认可。《亚洲法律杂志》指出,他“总能迅速提供优秀的咨询意见,他以客户为重,对所从事的业务领域了熟于胸”。《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选他为新加坡知识产权之星,指出他“作为知识产权诉讼律师,能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玛丽亚·罗伊娜·莫德斯托–圣佩德罗(Maria Rowena Modesto-San Pedro)法官,地区审判法院审判长,菲律宾马尼拉

罗娜·圣佩德罗法官获得过司法杰出人物奖,是菲律宾商业法院和家庭法院的法官。她在菲律宾司法学院和亚典耀法学院担任教授级讲师,在菲律宾国内外就范围广泛的多个话题作过讲座。她目前是最高法院商业法院和知识产权诉讼程序规则分委员会的成员。她撰写过《企业重组程序》和《知识产权诉讼新程序规则要点》的手册,目前正在共同编写《人口贩运问题帮助手册》。她参加过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CASRIP,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的知识产权暑期学院和美国专商局举办的多个区域培训课程。她还是加拿大联邦司法教育学院的研究员。

朱丹法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上海

朱丹先生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上海市知识产权咨询专家,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复旦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结的多起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或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年度“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第6节      知识产权审判和判例:有哪些新问题?  

科林·比尔斯(Colin Birss)法官,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英国伦敦

 

科林·比尔斯法官是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的法官。他1990年成为英国律师,在知识产权法领域执业。他2003年-2008年被任命为专利、商标和外观设计局局长常年法律顾问,并于2008年成为皇家大律师。2010年,他离开律师界,成为专利郡法院新任法官和英国版权审裁处主席。他被任命在专利郡法院(现为知识产权企业法院(IPEC))任职期间,正是重大程序改革发生的时期。2013年,科林·比尔斯大法官被任命至高等法院。他在大法官庭任职,是被推选进入专利法院的法官之一。

路易斯·哈姆斯(Louis Harms)法官,最高法院前副院长,南非

路易斯·哈姆斯法官是南非最高上诉法院的法官,2011年末作为副院长退任。他是伦敦中殿律师学院的荣誉委员,是金融服务委员会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和中非联合仲裁中心(上海/约翰内斯堡)仲裁小组成员。他曾积极参与起草南非专利法、商标法、外观设计法和版权法的某些方面。

他曾任《巴黎公约》大会副主席(1995-1997年),并在《专利法条约》通过期间任工作委员会会议主席。他编写了《知识产权执法:案例集》(WIPO,第3版,2012年)和《知识产权执法培训手册》(WIPO,2015年)等,并为WIPO在以普通法传统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相关事宜上发挥顾问的作用。

 

蒋志培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前庭长,中国北京

蒋志培博士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委会委员。2008年退休后,投身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他曾任金杜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任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www.chinaiprlaw.com)主编。

杉浦正樹法官,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日本东京

杉浦正樹法官1994年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律系。1996年被任命为大阪地方法院助理法官,1998年-2000年在东京地方法院任职。2000年-2002年,他任日本最高法院民事局律师。2002年,他为越南河内的法律和司法领域技术合作项目担任长期专家。他在2004年被任命为东京地方法院助理法官,2006年被任命为东京地方法院法官。在任札幌地方家庭法院室兰分院负责人(2007年-2010年)后,他回到东京地方法院任职(2010年-2013年),之后任福岛地方/家庭法院磐城分院负责人(2013年-2016年)。2016年,他被任命出任现职,成为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