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成员国于2007年议定的发展议程载有45项建议以加强本组织活动的发展方面。其中的重要部分是致力于加强理解和使用知识产权制度中灵活性的建议。
特别是,发展议程规定:
建议13:WIPO的立法援助应尤其面向发展、按需求提供,并兼顾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优先重点和特别需求,以及各成员国不同的发展水平;对各项活动应规定完成期限。
建议14:在WIPO与WTO之间签订的协定的框架内,WIPO应向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关于如何落实和运用TRIPS协定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了解和利用其中所载的灵活性方面的咨询意见。
建议17:WIPO在其包括准则制定在内的各项活动中,应当顾及国际知识产权协定中所规定的灵活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关心的灵活性。
建议22:WIPO的各项准则制定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联合国系统中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宣言》中所载的目标。在不损害成员国进行的审议取得任何成果的前提下,WIPO秘书处应酌情并在成员国的指示下,在其准则制定活动的工作文件中处理以下方面的一些问题:(a) 为国家执行知识产权规则提供保障,(b) 知识产权与竞争之间的联系,(c)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技术转让,(d) 可能为成员国规定的灵活性、例外和限制,以及(e) 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增加特别规定的可能性。
建议25:探讨为促进有利于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和推广技术必须采取哪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政策和倡议,并采取适当措施,让发展中国家能全面了解各项不同规定中涉及有关国际协定中提供的灵活性方面的利益。
落实发展议程所涉的灵活性:
在2009年11月于日内瓦举行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第四届会议上,委员会在讨论建议14时请求WIPO编拟一份关于专利领域中灵活性的文件。
在2010年4月于日内瓦举行的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第五届会议上,委员会讨论了文件CDIP/5/4,内容是关于多边框架中专利相关灵活性及其在国家和地区层面上的立法实施。由于这份文件是初步文件,委员会请求对此进行修订以反映各成员的意见并纳入新的灵活性。CDIP 还请求秘书处提出关于灵活性的工作计划建议供委员会审议。
在2010年11月于日内瓦举行的CDIP第六届会议上,委员会在文件CDIP/6/10的基础上议定了关于知识产权制度中灵活性的未来工作计划,包括:
A. 专利领域中的工作
B. 盘点与知识产权制度中灵活性有关的WIPO活动
C. 使用灵活性的技术援助。
CDIP议定就灵活性开展以下活动:
- 有关专利方面的五个新灵活性的工作
CDIP议定,WIPO应继续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过渡期;自然存在物质的可专利性;与披露相关的灵活性;知识产权局依职权对违反竞争做法的合同条款的监控;以及审查制度。该项工作目前由专利与创新司的创新和技术部门开展。 - 地区研讨会和讲习班
CDIP议定,WIPO应举办国家和地区研讨会以交流各国实施灵活性的切实经验。就此,创新和技术部门已于2011年3月在曼谷举办了一次关于有效实施和使用专利方面若干灵活性的地区研讨会。CDIP的请求已提请WIPO其他非专利相关领域的注意,以期针对知识产权的其他领域进一步举办研讨会和讲习班。 - 把灵活性的相关信息纳入WIPO的技术援助计划中,提高整个秘书处对此问题的意识
CDIP议定,关于灵活性的信息应纳入WIPO的技术援助活动、立法咨询和能力建设活动,牢记发展议程建议1规定此类援助应“尤其面向发展”并按需求提供。 CDIP已将此决定通知WIPO开展技术援助的各司,以确认WIPO在这一领域的做法。 - 网 页
CDIP议定,应在WIPO网站上开设使用灵活性的专门网页,说明WIPO与灵活性相关的工作领域,并提供WIPO有关灵活性的研讨会、讲习班和技术援助活动的材料和产出。资源部分将提供WIPO及WIPO委托的专家完成的灵活性研究成果和其他国际政府间组织的相关材料的链接。 - 数据库
CDIP议定,应在网页上设立数据库,使用户能获取各国知识产权法中有关灵活性的规定,以及各国在实施灵活性中的经验和案例研究信息。该数据库现已在网页上设立,并将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