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诉 国脉爱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Guo Mai Ai Te Xin Xi Ji Shu ( Bei Jing ) You Xian Gong Si)
案件编号 DCN2021-0022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其位于中国。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其位于中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国脉爱特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Guo Mai Ai Te Xin Xi Ji Shu ( Bei Jing ) You Xian Gong Si),其位于中国,由其自行代理。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meetingqq.cn>和<tencentscrm.cn>(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meetingqq.cn>的注册服务机构是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及上述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的注册服务机构是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阿里巴巴云计算(北京)有限公司和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万网)以下统称“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21年8月3日收到投诉书。2021年8月3日,中心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21年8月4日,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覆。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并提供其详细联系办法。
中心确认,投诉书符合《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下称《解决办法》)、《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补充规则》(下称《WIPO补充规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程序规则》第五条和第六条,及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以及《WIPO补充规则》第四条第(四)款,中心于2021年8月19日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2021年8月19日开始。根据《程序规则》第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9月8日。中心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被投诉人提交的答辩书。投诉人于2021年9月18日向中心自行提交了补充材料。
2021年9月29日,中心指定Dr. Hong Xue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程序规则》第二十九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程序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当事人在投诉书与答辩书之外自行提交的材料,除非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或专家组另有决定,专家组原则上不再接受。”专家组认为本案中并不存在任何特殊情形需要专家组接受投诉人于2021年9月18日自行提交的补充材料。因此,专家组决定不接受投诉人自行提交的补充材料。即使专家组接受了投诉人提交的补充材料,也不会对本案的裁决结果有任何的影响。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提供腾讯课堂、腾讯会议等系列服务以及QQ即时通信服务等。投诉人的商标TENCENT最早于2002年4月21日在中国获得注册(第1752676号)。投诉人的商标QQ最早于2009年2月7日在中国获得注册(第4665732号)。
被投诉人于2020年11月24日注册争议域名<meetingqq.cn>,争议域名解析至关于互联网行业职业技术培训课程管理的网站;被投诉人于2021年5月21日注册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争议域名未解析至任何网站。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投诉人请求将争议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B. 被投诉人
(1)被投诉人主张其了解投诉人基于腾讯公司和腾讯公司商标信息的说法。但被投诉人不清楚注册域名和商标的强制关联性问题,投诉人注册了TENCENT和QQ的商标,一切域名中都不能含有qq这2个字母的理论条例支撑。如果有相关法理条例,出示给被投诉人,被投诉人无话可说。
但被投诉人作为老牌互联网服务公司,从2001年就开始销售服务企业互联网产品业务,其中主要就有域名注册服务、企业邮箱服务等,我们为上千家企业注册过他们公司的域名。域名构成是字母和数字、连接符组成,这样重复率会很高,差一个字母,就不一样。如果注册了一个单词,注册了商标,那别人都无法注册这个包含或者含有这个单词的组合,那会大大限制域名注册和有序发展,也是不公平竞争。
(2)投诉人说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或者主要部分不享受合法权益,甚至有使用恶意。这两条不符合实际情况,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也没有充分了解和沟通。事实上,被投诉人是投诉人多项业务的合作伙伴经销商,比如腾讯云、腾讯会议、腾讯乐享、腾讯企点、腾讯企业微信、腾讯云千帆saas业务等等我们和投诉人的每个合同都有经销商合作协议和资质证书的,被投诉人注册这些争议域名,也是正常开展业务需要,不是恶意滥用。
被投诉人在注册争议域名的时候,也发现多个域名被其他非投诉人的公司注册了。所以选择注册了<meetingqq.cn>用于腾讯会议业务开展销售工作。被投诉人曾经做了腾讯会议业务的一版网站,目前由于需要改版调试。投诉人的腾讯会议官网“https://meeting.tencent.com”都是由投诉人的域名<tencent.com>延伸出来的子域名,并不冲突和混淆。另外,被投诉人的争议域名也做了信产部ICP备案。
被投诉人选择注册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用于被投诉人基于腾讯企业微信产品上的SCRM业务开展,销售工作已经开展,网站暂时用的“www.qiweimanager.com”,暂时还没启用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打算用于纯粹SCRM业务网站的域名使用。
(3)因为被投诉人注册了其他几个比如<tencentqcloud.cn>、<tencentcrm.com.cn>等域名,投诉人说被投诉人瞄准了投诉人开始恶意抢注域名,阻止投诉人注册这些域名。这点非常可笑的,投诉人注册成立的时候,被投诉人的公司还未成立,投诉人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选择注册自己想要和保护的域名,事实也的确如此。那被投诉人合情合理的与投诉人合作开展经销业务,作为合作伙伴,注册一些和被投诉人业务相关的域名开展业务,没有恶意炒作域名拍卖的任何倾向和意图,不存在投诉人所说的情况。
从2个字母组合tencent和qq延伸出来26个字母和数字的排列组合,计算下来有上百万量级,只能投诉人拥有这个域名的合法权益,被投诉人不能理解认同也不支持这样的垄断思维。
6. 分析与认定
A. 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根据投诉人提交的商标注册证据,投诉人拥有关于TENCENT文字商标的多个中国商标注册,例如中国商标局于2002年4月21日核准的第1752676号商标注册,还拥有关于QQ文字商标的多个中国商标注册,例如中国商标局于2009年2月7日核准的第4665732号商标注册。投诉人在互联网业务活动广泛使用TENCENT与QQ商标,使之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享有极高的知名度。
专家组认为,投诉人举证证明,在争议域名注册之前,投诉人不仅已经依据中国法律获得关于TENCENT与QQ商标的注册专用权,而且已经享有驰名商标的权利。
被投诉人注册的争议域名为<meetingqq.cn>,除去代表中国国家顶级域名的通用字符“.cn”,由“meetingqq”组成。“Meetingqq”明显分为“meeting”与“qq”两部分,其中“meeting”为表示“会议”之意的英文词,“qq”则与投诉人的驰名商标字符相同。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在投诉人的驰名商标QQ之前附加表示“会议”的英文词“meeting”,并不能妨碍专家组认定争议域名<meetingqq.cn>与投诉人的商标QQ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因为投诉人的商标QQ在争议域名中清晰可辨。
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除去代表中国国家顶级域名的通用字符“.cn”,由“tencentscrm”组成。其中,“tencent”与投诉人驰名商标字符相同,其后附加“scrm”。“SCRM”可以是“Social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中文译为“社会化客户关系管理”)的缩写。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在投诉人驰名商标TENCENT之后附加字符“scrm”,并不能妨碍专家组认定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与投诉人的商标TENCENT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因为投诉人的商标TENCENT在争议域名中清晰可辨。
此外,专家组注意到被投诉人称,“我们选择注册域名<tencentscrm.cn>用于我公司基于腾讯企业微信产品上的SCRM业务开展”。由此可见,被投诉人承认SCRM与投诉人的业务活动有关。
总之,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注册专用权的商标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B. 权利或合法利益
投诉人主张,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权益,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投诉人称,被投诉人并不持有关于TENCENT或者QQ的商标,投诉人从未许可或授权被投诉人以任何方式使用TENCENT或QQ商标,且被投诉人与投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许可、授权或其他业务关系。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合法权益,举证责任转移至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承认了解“腾讯注册了tencent和QQ的商标”,称“我公司是腾讯多项业务的合作伙伴经销商”,并提供了“腾讯企点产品授权证书”、“腾讯乐享合作伙伴授权书”、“腾讯云授权证书”等证据。被投诉人辩称,“选择注册了<meetingqq.cn>用于腾讯会议业务开展销售工作”,“我们选择注册域名<tencentscrm.cn>用于我公司基于腾讯企业微信产品上的SCRM业务开展,销售工作已经开展,网站暂时用的http://www.qiweimanager.com,暂时还没启用<tencentscrm.cn>域名”。
专家组注意到,被投诉人的陈述证明,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meetingqq.cn>和<tencentscrm.cn>均出于商业目的,不属于《解决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合法使用域名的情形。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注册之后,并未付诸于实际使用,被投诉人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所持有的该争议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故不属于《解决办法》第十条第(二)款与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因此,根据《解决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tencentscrm.cn>不享有合法权益。
投诉人举证证明,被投诉人使用争议域名<meetingqq.cn>建立的网站并非“用于腾讯会议业务开展销售工作”,而是在推销被投诉人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管理的服务。在该争议域名网站上,有“国脉爱特优势”、增值服务、特色优势等内容。该争议域名网站内容显示,所提供的服务来源于被投诉人或者其客户,而非投诉人。被投诉人对于投诉人的上述举证未予反驳或否认。专家组对于投诉人的证据予以采信。
被投诉人主张其是“腾讯多项业务的合作伙伴经销商”。专家组认为,虽然被投诉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销售投诉人产品,但是必须明确标识所经销产品来源于投诉人,并且完全无权注册包括投诉人QQ商标的争议域名用于推销与投诉人产品无关的被投诉人的互联网服务。
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包含投诉人QQ商标的争议域名推销与投诉人无关的互联网服务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解决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关于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善意地使用争议域名或与争议域名相对应名称的规定,也不符合第(三)款关于合理使用或非商业性合法使用争议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意图的规定。此外,亦无证据能证明被投诉人所持有的争议域名<meetingqq.cn>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因此,根据《解决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meetingqq.cn>不享有合法权益。
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meetingqq.cn>和<tencentscrm.cn>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C. 恶意注册或使用域名
投诉人举证证明,早在争议域名注册之前,投诉人的TENCENT与QQ商标已经使用在腾讯会议、腾讯课堂、QQ即时通信服务上,并在互联网服务市场上广为人知。被投诉人作为“老牌互联网服务公司”与投诉人业务的合作伙伴,不可能不知晓投诉人的商标注册及使用情况。但是,被投诉人却从“tencent和qq延伸出来26个字母和数字的排列组合,计算下来有上百万量级”的字符中故意筛选出与投诉人驰名商标混淆性近似的字符注册为争议域名。被投诉人的域名注册行为证明其具有抄袭、模仿投诉人商标的意图。
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在明知投诉人提供腾讯会议、腾讯课堂等服务,而且争议域名<meetingqq.cn>应当被“用于腾讯会议业务开展销售工作”的情况下,却明知故犯,将该争议域名用于推销与被投诉人有关的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管理服务,借助投诉人商标的知名度吸引用户访问争议域名网站,混淆与投诉人及其商标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而且与投诉人通过腾讯课堂(“https://ke.qq.com”)提供的职业培训、考试提升服务直接竞争。被投诉人的行为明显属于《解决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为了损害投诉人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的恶意。
专家组还认为,被投诉人不仅注册争议域名<meetingqq.cn>和<tencentscrm.cn>,而且注册<tencentqcloud.cn>、<tencentqq.com.cn>、<tencentcrm.com.cn>多个包含投诉人注册商标TENCENT与QQ的域名,其行为明显具有《解决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的恶意。
总之,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注册与使用本案争议域名<meetingqq.cn>和<tencentscrm.cn>具有恶意,投诉符合《解决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条件。
基于上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本案专家组裁决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meetingqq.cn>和<tencentscrm.cn>的投诉成立。
7. 裁决
鉴于上述所有理由,根据《解决办法》第十四条和《程序规则》第四十条,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meetingqq.cn>和<tencentscrm.cn>转移给投诉人。
Dr. Hong Xue
独任专家
日期: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