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CMA CGM(达飞海运集团) 诉 Wang Dongfang
案件编号:DCC2015-0008
1.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CMA CGM(达飞海运集团),其位于法国的马赛市。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Inlex IP Expertise,其位于法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Wang Dongfang,其位于中国河南省确山县。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cmacgm.cc>(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机构是Xin Net Technology Corp.(下称“注册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15年11月23日收到投诉书。2015年11月23日,中心向注册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15年11月24日,注册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覆。注册机构确认被投诉人是该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并提供其详细联系办法。在收到中心的关于共同管辖区的通知后,投诉人于2015年11月24日提交了投诉书修正本。
2015年11月24日,中心使用中文和英文向当事人双方发送有关行政程序的语言的电子邮件。2015年11月27日,投诉人提交了翻译成中文的投诉书。被投诉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就行政程序的语言作出任何的评论。
中心确认,投诉书、投诉书修正本和翻译成中文的投诉书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下称“政策”或“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则》(下称“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规则》(下称“补充规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规则第2条与第4条,中心于2015年11月30日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2015年11月30日开始。根据规则第5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2015年12月20日。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何答辩。中心于2015年12月21日发出被投诉人缺席的通知。
2015年12月22日,中心收到被投诉人的电子邮件,表示其之前没有注意到中心发送的电子邮件并询问其注册的网址有什么问题。2015年12月23日,中心再次收到被投诉人的电子邮件,表示争议域名是其之前注册的一个网址并询问有什么问题。
2015年12月29日,中心指定Matthew Kennedy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规则第7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隶属于CMA CGM企业集团。该集团是世界知名的集装箱承运公司之一,其服务于全球400多个商业港口,主要从事三种业务:船运、联合运输和物流。投诉人已注册的商标包括CMA CGM及图形(国际注册号第879781号)及CMA CGM(国际注册号第1191384号)均注册于第 12、37和39类。这两个商标分别于2005年和2013年注册,均通过领土延伸至中国获得保护,目前均在有效期内。投诉人注册了<cma-cgm.com>域名,并使用该域名设立了投诉人企业集团的官方网站。
被投诉人的名字是Wang Dongfang,其位于中国。争议域名注册于2014年11月28日。争议域名指向不活跃的网站,由被投诉人被动持有(“passive holding”)。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早在1997年就已存在,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争议域名和投诉人的商标混淆性相似。争议域名完全包含了投诉人的驰名商标和企业商号CMA CGM。添加的后缀如“.cc”,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不是一种典型的具备辨识度的元素。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投诉人是CMA CGM商标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人。CMA CGM亦是投诉人使用多年的企业商号。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是知名商标。投诉人从未许可或通过其他方式授权任何人注册争议域名。据投诉人所知,被投诉人没有使用CMA CGM的权利或被授权使用CMA CGM,其不拥有与CMA CGM相关的注册商标,且其并非以争议域名广为人知,亦未对争议域名进行合法或合理使用。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投诉人持有上述的商标。在英语(或者据投诉人所知晓的其他语言)中,CMA CGM不具有任何特定含义。投诉人无法想象被投诉人是基于巧合而注册了争议域名。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知道投诉人的商标和活动,这正是被投诉人恶意注册争议域名的原因。被投诉人注册争议域名已有一年多,却从未使用过与争议域名相关的网站。
B. 被投诉人
除在案件程序中提及的电子邮件外,被投诉人未对投诉人的主张作出任何正式答辩。
6. 分析与认定
根据政策第4条(a)项的规定,投诉人的主张若成立,必须同时证明以下三个要素:
(i)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并且
(ii)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并且
(iii) 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具有恶意。
A. 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专家组认定投诉人就CMA CGM商标及CMA CGM及图形商标享有注册商标权利。该些商标的注册时间早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时间。
争议域名完全包含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但是去除了CMA及CGM之间的空格)。其唯一其余部分为一个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专家组认为该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在本案中亦不具有任何区别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的效果(参见LEGO Juris A/S 诉 Chen Yong,WIPO案件编号D2009-1611及Dr. Ing. h.c. F. Porsche AG 诉 zhanglei,WIPO案件编号D2014-0080)。因此,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CMA CGM混淆性相似。
因此,专家组认定,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混淆性相似。投诉书符合政策第4条(a)项所规定的第一个要素。
B. 权利或合法利益
政策第4条(c)项明列被投诉人可以用来回应其对争议域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i) 在[被投诉人]接到有关争议通知之前,[被投诉人]已经或可以证明准备在善意提供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争议]域名或与[争议]域名相对应的名称;或者
(ii) [被投诉人](作为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但已因[争议]域名而广为人知;或者
(iii) [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使用属于合法的非商业性使用或合理使用,无意为牟取商业利益而以误导的方式转移消费者的注意力或损害争议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的声誉。
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混淆性相似。投诉人声明被投诉人未获得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许可、授权或同意,在域名中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CMA CGM商标。根据投诉人提交的证据,争议域名仅仅指向不活跃的网站,由被投诉人被动持有。
被投诉人的名字为“Wang Dongfang”,与“CMA CGM”完全无关。专家组无法根据案卷材料认定,被投诉人已因争议域名而广为人知。
如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被投诉人使用争议域名不符合政策第4条(c)项举例说明的第一、第二和第三个情形。综上,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被投诉人有责任提出主张或证据以显示其对争议域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被投诉人于2015年12月22日及23日给中心发了两封电子邮件。被投诉人在该些电子邮件中未提供任何关于争议域名现在或潜在用途的说明,其亦未解释为何选择注册一个与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混淆性相似的争议域名。
因此,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投诉书符合政策第4条(a)项所规定的第二个要素。
C. 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
政策第4条(b)项举例说明了一些构成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情形,不过该条款不排除别的能构成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的情形。
专家组注意到争议域名于2014年才注册。投诉人的商标注册时间早于争议域名的注册时间。经过投诉人的多年广泛的使用,包括在中国,专家组认定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在相关行业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投诉人的商标不是通用词汇,由投诉人前身的Compagnie Maritime d’Affrètement (CMA)及Compagnie Générale Maritime (CGM)两家公司的名称缩写而组成。专家组注意到在中国,投诉人的网站排名在百度搜索引擎的“cma cgm”热门搜索结果。争议域名完全包含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专家组有理由相信被投诉人在注册争议域名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却仍然选择注册了与该商标混淆性相似的争议域名,具有恶意。被投诉人于2015年12月22日及23日给中心发了两封电子邮件。被投诉人在该些电子邮件中未否认投诉人在投诉书中的主张。
虽然争议域名指向不活跃的网站,由被投诉人被动持有。但是鉴于别的情形,被动持有亦能构成恶意使用争议域名(参见Telstra Corporation Limited诉 Nuclear Marshmallows,WIPO案件编号D2000-0003)。专家组注意到投诉人的CMA CGM商标在相关海运行业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争议域名并未指向任何有效的网站。被投诉人未提供任何关于争议域名的现在或潜在用途的证据或说明。此外,被投诉人在电子邮件中未否认投诉人在投诉书中的主张。鉴于上述情形,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在本案中使用争议域名的行为亦具有恶意。
据此,专家组认定,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争议域名具有恶意。投诉书符合政策第4条(a)项所规定的第三个要素。
7. 裁决
鉴于上述所有理由,根据政策第4条第(i)项和规则第15条,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cmacgm.cc>转移给投诉人。
Matthew Kennedy
独任专家
日期: 2016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