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知识产权政策
知识产权政策是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创新和创造力的基石。它提供结构、可预测性和框架,让天才们能够尽其所能:进行创新。
知识产权在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教学和研究功能方面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
知识产权与研究
无论是基础研究(“天马行空”式研究)还是应用研究,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通过其研发活动,均以发明的形式产生成果。许多这样的发明都可以申请专利,但也有很多尚未超出对概念或实验室规模原型的验证,在其可能的商业化之前还需进一步研发。通过对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从公共资助研究项目得来的知识产权授予权利,并允许它们将研究成果商业化,世界各国政府正藉此努力加快从发明到工业化流程和产品的转化,并加强大学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
知识产权与教学
此外,大学或公共研究机构的教学活动也会产生知识产权,如教材、论文、软件或外观设计。互联网和现代技术不仅促进了对学术资料的更多获取,也导致了学术资料所有权和使用的更大冲突。因此,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需要适当的知识产权政策,来处理教材的所有权和管理、对学术信息的获取以及对第三方资料的使用等问题。
传统上,大学通过为其附近的工业和商业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毕业生,来为公共利益服务。以此为重点,大学将其研究活动的成果予以公布,并使这些成果可以被免费获取。如今,通常认为这种做法与要求信息得到保密并使信息受到知识产权(比如专利)保护的产业需求相冲突。迅速发展的全球化要求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向商业和国际合作开放。这反过来又要求通过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确保研究成果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识别和创造知识产权并将研究成果带入发展的下一阶段,已经成为许多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的制度性目标。在此背景下,制度性知识产权政策是学术界和商业合作伙伴之间开展成功合作的一个先决条件。
制度性知识产权政策是一份正式通过的文件,其:
- 阐明该机构自行或合作开展的研发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阐述该机构为其进一步发展而准确识别、评价、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规则,通常通过某种商业化的形式;和
- 提供与第三方合作的透明框架,并为知识产权商业化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共享提供指导原则。
如果没有规范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大学/公共研究机构的不同利益相关者(教授、研究人员、学生、访问学者,等等)和商业合作伙伴(企业赞助商、顾问、非营利组织、中小企业或政府)对于作出关于知识产权的决定就将没有指导。
知识产权政策的主要目标:
- 提供法律确定性。
- 促进科学研究和技术发展。
- 鼓励研究人员对利用发明的可能机会进行考虑,以提高利益流向社会的可能性。
- 提供支持和鼓励创新与发展的环境。
- 平衡大学、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
- 确保遵守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
如果你正在制定知识产权政策,请查阅我们的知识产权政策、手册和示范协议数据库。
请查阅我们的关于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知识产权政策的常见问题完整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