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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条约集

缔约方 1949年日内瓦公约的第一议定书 意大利

日期 签署: 1977年12月12日 批准: 1986年2月27日 生效: 1986年8月27日

声明,保留等。

批准时的声明:
“意大利政府的理解是,第一附加议定书增加的关于武器使用的规定预期只适用于常规武器。它们不得影响适用于其他类型武器的其他国际法的规定。
意大利政府的理解是,对第41、56、57、58、78和86条中“可能的”一词的理解是,考虑到当时的一切情形,包括人道主义和军事考虑在内,都是切合实际或实际可能的。
第44条第3款第2句中所述情形仅存在于被占领领土。
第3款第(b)项中的“部署”一词系指对预备发动攻击的地区所作的任何移动。
关于第51条至第58条(含该条),意大利政府的理解是,军事指挥官及其他负责规划的人员在决定或发动所必需的进攻时,需依据其对当时合理地提供给他们的所有来源的信息的评估做出决定。”
关于第 51条第5款(b)项和第57条第2款(a)项(iii) ,意大利政府的理解是,某一次进攻所预期的军事利益,意指进攻作为一个整体所预期的利益,而不仅仅是这一进攻的孤立或特定部分预期的利益。
某一特定陆地区域成为“军事目标”的前提是,由于其地理位置或第52条中具体说明的其他原因,该地区整体或局部的破坏、被占领或中立,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带来确切的军事利益。
该条第2款第1句禁止此类军事攻击的前提是,此类军事攻击可能造成对非军事目标的打击。该句并未处理因针对某一军事目标的攻击而造成的附带损害问题。
如果而且只要第53条中受保护的物体被非法用作军事目的,其将因此丧失保护。
意大利将使用国际法允许的一切手段,对第一附加议定书尤其是其第51条和第52条所规定义务的敌对方的严重和系统性的违反行为采取行动,以预防任何进一步的违反行为的发生。”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3 WIPO

Declaration provided for under Article 90 of 1977 Additional Protocol I (prior acceptance of the compet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Fact-Finding Commission). (February 27,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