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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4月26日联邦条例,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1996年1月1日版), 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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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代版本
前往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1995
日期
生效:
1993年7月1日
议定:
1993年4月26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瑞士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注册和授权,海关措施。
第16,17和18条(1995年5月17日通过):根据TRIPS协议第51,53和55条修改。
第1,3和12条(1995年10月25日通过):根据联邦知识产权局1996年1月1日的规定进行修改。
第9条: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和注册过程中对工商业秘密信息的保护。”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法语
Ordonnance du 26 avril 1993 sur la protection des topographies de produits semi-conducteurs (état le 1er janvier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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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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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CHE/L/3
WIPO Lex序号
CH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