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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修正案)1996(1996年第25号),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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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本已被废止
版本年份
1996
日期
生效:
1996年8月16日
同意:
1996年8月16日
通过:
1996年8月5日
主题事项
主要知识产权法
文本类型
商标
备注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涉及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修改了旧法规定的14年保护期限,其还专门设立一章针对未授权使用商品商标的后果进行了规定。”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Trade Marks (Amendment) Act 1996 (Act No. 25 of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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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修正 (1 文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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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以下文本废止 (1 文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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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TTO/T/1
WIPO Lex序号
TT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