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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9日第123号命令,关于专利局第VIII-1981号,关于实施商标法, 立陶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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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01
日期
生效:
2001年2月3日
议定:
2000年12月29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商标,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立陶宛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规则规定了向专利局针对商标上诉和异议提出申请,审查和其他程序。”
第AP/01/2001号商标规则,第ZR/01/2001号,商标注册证书格式。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立陶宛语
Lietuvos Respublikos valstybinio patentų biuro direktoriaus 2000 m. gruodžio 29 d. įsakymas „Dėl Lietuvos Respublikos prekių ženklų įstatymo Nr. VIII-1981 įgyvendin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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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实施 (1 文本(小))
实施 (1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修正 (2 文本(小))
被以下文本修正 (2 文本(小))
WIPO Lex序号
LT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