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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1993年10月1日第858-ХII号法,关于财产(最新由2012年5月4日第301-IV号法修改), 土库曼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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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12
日期
议定:
1993年10月1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其他,
工业产权
备注
土库曼斯坦财产法确保对各种类型和形式的财产权进行平等保护。
本法分为8节:总则(第一节);私人产权(第二节);国有产权(第三节);财产组织(第四节);合伙企业,国有及其法人,私人产权(第五节);混合(联合)产权(第六节);合作社财产(第七节);产权的保证和保护(第八节)。
第2(3)条规定科学创作,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使用发明和其他知识产权等内容由版权法,其他民事立法和政府间协议管辖。
第3条规定财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例如专利,版权和其他内容)。
第4条规定知识产权属于土库曼斯坦法律保护的财产形式之一。
第9条和第15条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土库曼斯坦公共机构(组织)和公民的智慧成果。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俄语
Закон Туркменистана № 858-ХII от 01.10.1993 г. «О собственности» (с изменениями, внесёнными Законом №301-IV от 04.05.2012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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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TM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