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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2日第0901-2756/2号实施细则,关于认定,更改和续展工业品外观设计有效性的程序, 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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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中的最新版
版本年份
2012
日期
生效:
2012年3月3日
发布:
2011年12月22日
主题事项
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文本类型
工业品外观设计
主题(二级)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黑山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保存工业品外观设计内容的规定,以及保存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记录,工业品外观设计多个申请的分割,相关申请文件,官方公报公布的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数据,申请文件修改涉及的相关内容,续展申请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
本实施细则第20条规定其应于其在黑山官方公报上公布八日后生效。
本实施细则于2012年2月24日通过,并发布于第12/2012号黑山官方公报上。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Regulation No. 0901-2756/2 of December 22, 2011, on the Procedure for Recognition, Changes and Renewal of the Validity of Industrial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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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维亚语
Pravilnik o postupku za priznanje, promjenama i obnovi važenja industrijskog dizaj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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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实施 (1 文本(小))
实施 (1 文本(小))
历史版本
废止 (1 文本(小))
废止 (1 文本(小))
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MNE/1
IP/N/1/MNE/O/3
WIPO Lex序号
ME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