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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苏丹国基本法(最新由第99/2011号皇家法令修改), 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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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11
日期
更改:
2011年10月26日
生效:
1996年11月6日
颁布:
1996年11月6日
主题事项
宪法/基本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备注
阿曼宪法于1996年11月6日第101/96号皇家法令公布。其于2011年由第99/2011号皇家法令修改。
宪法规定阿曼苏丹国是一个阿拉伯伊斯兰独立国家(第1条)。
阿曼苏丹是国家首脑(第41条),其协助制定和实施由国务院和特别委员会制定的国家政策(第43条)。
阿曼理事会是一个立法机构,其包括:
(1)舒拉(Shura)委员会;
(2)国务院(第58条)。
司法权独立,其权力由各级法院根据法律行使(第60条)。
宪法中包含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第13条规定:“国家应扶持和保存国家遗产,鼓励科学,艺术,文学,科研工作,并促进其成果传播。”此外,宪法第11条规定应对私权进行保护。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阿拉伯语
النظام الأساسي للدولة (بصيغته الأخيرة المعدلة بالمرسوم السلطاني رقم 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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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Basic Law of the Sultanate of Oman (as amended by Royal Decree No. 9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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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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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OM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