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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共和国环境法 (1998年7月1日第41号法), 巴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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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98
日期
生效:
1998年7月3日
议定:
1998年7月1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遗传资源,
传统知识(TK),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备注
巴拿马共和国环境法规定了针对环境保护,保存和恢复的主要和基本原则,以及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的使用。
根据这项法律,国家环境机构(ANAM) 是国家行使与环境相关权力,职权和特别任务的自治公共机构,负责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的使用。
第71条规定国家环境机构(ANAM)规制和控制遗传和生物资源的获取,但不包括与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的知识产权事务。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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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
Ley General de Ambiente de la República de Panamá (Ley N° 41, de 1 de julio de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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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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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PA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