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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丹共和国过渡宪法,2011, 南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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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11
日期
生效:
2011年7月9日
同意:
2011年7月9日
批准:
2011年7月7日
主题事项
宪法/基本法
文本类型
其他
备注
南苏丹第一部宪法是2005年南苏丹临时宪法,其由苏丹政府和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在全面和平协议(CPA)框架下缔结,结束了苏丹第二次内战,于2005年1月9日生效。
南苏丹现行宪法由总统于2011年7月7日独立日签订,并于同日生效。其是国家的最高法,废除了2005年临时宪法。宪法建立了混合型总统制,即政府由作为国家首脑的总统,政府首脑,以及军队总指挥官共同领导。其规定国家立法机构包括两院:国家立法会议,由直接选举产生;国家院,由间接选举产生。宪法规定了司法独立,最高法院为最高司法机构。
宪法中不包含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规定,但第28条规定了对私权的保护,附件A规定了国家权力,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国旗,国徽和国歌等事务属于联邦职权。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The Transitional Constitution of the Republic of South Sudan,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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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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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SS013